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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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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自传)。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态度;(2)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3)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2、党支部找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

2、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并在一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进行帮助教育。3、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申请人要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审查通过。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建立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4、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1-2名正式党员担任,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5、党支部定期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支部每半年研究调整一次,并做好记录。6、及时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发展计划需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研

3、究决定,并于每年3月份将发展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计划发展数一般不超过入党积极分子数的30%。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教育内容与目标。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本知识。通过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有深刻理解,从而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2、主要培养途径:(1)培养联系人日常的教育帮助;(2)参加党内有关活动;(3)党校集中培训;(4)加强实践锻炼;(5)其他教育途径。3、考察要求:(1)党支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

4、进行考察,学生每季度一次,教职工每半年一次,主要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并把考察情况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2)考察可采取直接谈话、群众座谈、个别访谈、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本人汇报(口头、书面)等方式。(3)考察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党小组、党内外群众及有关方面的反映意见、座谈记录、学习考试成绩、计算机和外语考级合格证书、奖惩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等。三、提出发展意见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1)征求党内同志意见可在党员会议上进行。(2)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一般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采取民意测验、个

5、别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学生座谈会的人数不少于10人,教职工座谈会的人数不少于7人。个别谈话或书面征求意见的人数同座谈会。(3)发展学生入党,应征求班主任、任课老师、和有关分管领导的意见;发展教职工入党,应征求所在部门行政负责人的意见。(4)征求意见的记录必须要由谈话人、征求意见人和记录人签名。(5)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入党,事前须征求院党委统战部的意见。2、确定发展对象。(1)发展对象是团员的需经团组织“推优”。发展对象原则上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校培训合格,政审合格,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习成绩优良。近两年,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

6、排名必须居班级前1/2。近两个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大三学生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语B级和计算机一级合格)。未参加过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低年级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必须居班级前1/5。(3)发展对象必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3、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1)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要及时进行政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2)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进行函调,必要时进行外调(外调一般应有两名正式党员参加)。旁证材料要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党组织公章。(3)政审要形成政审综合报告(附

7、有关证明材料)。其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基本概况、简历;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情况;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调查结论意见。落款时,要写上调查人姓名、党支部名称和调查时间。4、入党材料上报预审。(1)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一般包括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政审综合报告(附旁证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培养联系人谈话记录及发展对象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整理汇总后,提出综合考察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毕业生入党的预审材料须在每年4月底前上报。(2)组织员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

8、否规范等;再由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符合院党组织的规定等。预审小组一般由院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初审和预审都要做好有关记录。(3)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四、接收审批新党员1、党支部对预审合格、通过公示的发展对象,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接受其为预备党员。2、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1)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有关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

9、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2)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审定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3)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3、党支部上报审批。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

10、同预审时准备的材料报院党委审批。4、院党委审批。(1)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找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进行教育。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院级党组织汇报。(2)召开院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审批。审批党员时必须集体讨论,逐个表决,并在接到下级党组织报告后三个月内审批完毕。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3)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组织员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用书面形式通知有关报批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

11、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5、院级党组织审批接收预备党员,须将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审批党员情况报告表 报扬州市委教育工委备案。五、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院级党组织或党支部组织进行。3、党支部要明确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集中培训、布置任务、实践锻炼等方式,着重了解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自觉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在学校各项工作中

12、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否认真克服和改正入党时尚存在的缺点等。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总结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向组织汇报。一般学生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教职工党员每半年汇报一次。预备期满半年,支部进行综合考察一次。六、预备党员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转正对象在支

13、部大会讨论前,需在本单位公示一周。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4、院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被审批对象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5、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综合报告(附旁证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归入文书档案。七、以往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八、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九、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05.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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