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特邀境外专家机票报销审批表(邀请前提交学院审批)姓名性别国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来访具体工作内容是否享受院士待遇专家1专家2专家3说明(注1)详细列明需报销的航段、舱位及金额:原则上报销由工作地直接往返北京,如行程不符请做重点说明(请注明报销的具体航段及金额): 所持证件不符合校发2006221号文规定情况的,详细说明对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性:经费负责人: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盖章)同意 不同意(原因)_ 外事负责人(亲笔):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注1:根据北京大学特聘境外教授出、入境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校发2006221号)本表适用人员:同时满足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和院(系、所、中心)聘短期境外教授受北京大学邀请,临时来校短期工作后返回境外;持有有效证件(如护照、绿卡、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台湾同胞回乡证)的外籍人士、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注2:报销时须提供本表及院系开具的报销封面,机票原件或电子客票行程单,护照首页复印件,来程登机牌原件(或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