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度区委编办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及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2)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各部门和街道、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规章情况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3)审核、协调区委各部门、区人民政府
2、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街道、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4)审核区委各部门、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包括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负责管理、协调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5)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和区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包括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6)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委、区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协调、人员编制(包括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事业单位的设立、
3、调整、更名、撤销和加挂牌子;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各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验审查和监督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工作。(8)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按计划规定办理有关编制手续。(9)承担全区财政拨款单位统一发放工资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10)研
4、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机构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资料汇编、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及电子政务工作。(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区委编办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对外使用长沙市岳麓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正科级,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编办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长沙市岳麓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区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公益一类。区委编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员7人;临聘人员编制2名,实有人员1人。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