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清涧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五月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调整目的1二、规划调整任务1三、规划调整依据1四、规划调整原则1五、规划调整范围1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1第一节 县域概况1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1第三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情况1第四节 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1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1第三节 规划调整控制指标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第一节 农用地1第二节 建设用地1第三节 其他土地1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第一节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1
2、第二节 合理优化生态用地布局1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1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1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1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1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1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1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1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1第八节 牧业用地区1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1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1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1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1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1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1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1第三节 土地整治安排1第四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1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1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1第二节 乡(镇)主要用地指
3、标调控方案1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第一节 能源项目1第二节 交通运输项目1第三节 水利项目1第四节 电力项目1第五节 环保项目1第六节 旅游项目1第七节 其他项目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第一节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1第三节 运用经济杠杆促进规划目标落实1第四节 提高规划管理科技水平1第五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1第十二章 附则1附表1 清涧县规划目标指标表1附表2 清涧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1附表3 清涧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1附表4 清涧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1附表5 清涧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1附表6 清涧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1附
4、表7 清涧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1附表8 清涧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1附表9 清涧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1附表10 清涧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1IV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稳定,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国家重
5、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二、规划调整任务(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以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析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要,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科学依据。(二)落实榆林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
6、、各乡(镇)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任务建设情况等,落实和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三)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根据县域发展新战略和新形势,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调整完善各乡(镇)功能定位,引导各乡(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调整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正);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4年);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1、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2、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4、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5、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榆政国土资发2016126号);6、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
9、案(榆政国土资发2016140号)。(三)技术标准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1-2009);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1-2010);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TD/T 1024-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四)其他相关资料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2、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3、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2015-2030年);4、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10、2012-2020年);5、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6、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清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8、清涧县林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9、清涧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10、清涧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11、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12、清涧县2014年统计年鉴;13、清涧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1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15、清涧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2012年);16、清涧县“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
11、划;17、清涧县城乡一体化规划、交通规划、水利及河道整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生态县建设规划、旅游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四、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本轮规划为基础,在保证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优先保护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已建成高标农田等各类优质耕地,严格保护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要求,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
12、提下,结合用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围绕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下简称“三线”)划定工作,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开展规划方案调研和意见征求,充分融合“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工业园区规划、重点镇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五、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范围为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
13、全部土地,包括宽州镇、石咀驿镇、折家坪镇、玉家河镇、高杰村镇、李家塔镇、店则沟镇、解家沟镇、下廿里铺乡、双庙河乡、老舍窠乡、石盘乡等8镇4乡,辖区总面积1850.32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77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 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清涧县位于榆林市东南部,陕晋峡谷西岸,延安、榆林交界及无定河、黄河交汇处,介于东经1095652-1103915,北纬365606-372516之间。东西长95千米,南北宽5
14、5千米,东濒黄河与山西石楼县隔河相望,西与子长、子洲毗邻,南连延川,北接绥德。二、自然条件县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在559.6-1282.5米之间。全县境内因河流的分割和地貌特征,分为三个自然区,东部黄河西岸及无定河两岸,由于强烈的水土流失,基岩裸露甚多;西部水土流失较东部要轻,为典型梁峁沟壑地貌;中部清涧河流域河流比降小,发育较好,有河漫滩和两级阶地。全县属北暖温带中温半干旱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干旱但多暴雨,秋季凉爽多阴雨,冬季寒冷少雨雪。全县全年平均气温9.6,极端最高气温38.1,极端最低气温-22.6。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降水的地域分布,大致由东南向西北递增,东西相差
15、约53mm,南北相差约64mm。年无霜期200天。县内土壤类型复杂,分为六个土类、七个亚类,23个土属,124个土种。按土壤形态的分布,重要分为两大类,即黄土性土类和红土性土类。黄土性土类有221.95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79.97%;红土性土类面积21.7万亩,占总面积的7.82%;黑垆土土类面积0.34万亩,占总土壤面积的0.12%;淤土类和潮土类面积分别为8.5万亩和0.1万亩,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3.06%和0.04%。全县径流均属黄河水系。黄河顺县东境南下,为陕晋两省的自然界限;县境内二级河有无定河、清涧河;四级河有川口河、三岔口河;四级以下河流有314条。全县地表径流为15.74亿立
16、方米。境内石材资源贮量丰厚,沿黄河、无定河、清涧河流域石板覆盖约58平方公里,平均厚度10米,贮量约5.8亿方,是中国的“石板之乡”。三、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全县总人口21.5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21%。其中农业人口14.31万人,城镇人口为7.75万人,城镇化率为36.00%。是闻名遐迩的革命老区,享誉全国的“红枣之乡”、“道情之乡”、“石板之乡”。2014年全年完成生产总值39.4亿元,同比增长5.0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5亿元,同比增长21.70%,完成比例和增速均为全市第一;完成财政总收入1.12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600万元、同比增长2
17、3.30%,增速全市第三;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6705元、8234元,同比增长10.70%、12.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74亿元,同比增长11.90%。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85031.8公顷,其中:农用地177529.3公顷,建设用地3910.2公顷,其他土地3592.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5.95%、2.11%、1.94%。一、农用地耕地41759.5公顷、园地39784.5公顷、林地8498.8公顷、牧草地82726.5公顷、其他农用地4760.1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23.52%、22.41%、4.79%、46.60%、2.68%。二、建
18、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3460.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8.49%,其中城镇用地35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039.1公顷,采矿用地48.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7.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46.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42%,其中铁路用地83.5公顷、公路用地355.7公顷、管道运输用地0.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7.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09%,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0公顷、特殊用地2.3公顷。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2921.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1.33%;自然保留地面积670.7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8.67%。第三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情况一、本轮规
19、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2014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41759.5公顷,比本轮规划2020年目标多116.3公顷,耕地保有量完成较好。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4年末,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278.0公顷,比本轮规划下达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27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较好。3、建设用地总规模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3910.2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4506.7公顷的规划目标。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4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60.2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3934.2公顷的规划指标。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4年末,全县城
20、镇工矿用地面积421.1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515.4公顷的规划目标。(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6 - 2014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142.0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467.0公顷的规划目标,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5.0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006 - 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115.0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421.0公顷的规划目标。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006 - 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82.0公顷,未突破本轮规划2020年262.0公顷的规划目标。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以
21、及土地开发,有效地补充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2006 - 2014年,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6个,补充耕地168.0公顷,完成了2006 - 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262.0公顷)的64.12%;2006 - 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2.0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三)效率指标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20.0平方米。2014年末,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8.0平方米,与目标相比,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已优于规划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局部修改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共开展局部修改规划2次,其中县级规划修改1次,乡级规划修改1次,局
22、部修改涉及地块面积13.4公顷。(二)土地整治及占补平衡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82.0公顷,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6个,补充耕地168.0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未安排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四)建设用地“批而未用”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无批而未用土地。(五)违法用地处理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县违法用地共计18.0公顷,其中占用有条件建设区2.0公顷,占用限制建设区16.0公顷。截至2014年底,违法用地中进行规划调整的面积6.0公顷,其余12.0公顷违法用地已进行处理。(六)移民搬迁实施情况截至2
23、014年底,全县完成移民搬迁3600余户,新建移民搬迁安置区约22.0公顷。(七)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规划期间共安排交通、电力、能源、旅游等类型重点建设项目32个,其中交通类项目7个,新增建设用地202.0公顷,占用耕地101.0公顷;电力类项目6个,新增建设用地12.0公顷,占用耕地10.0公顷;能源类项目8个,新增建设用地191.0公顷,占用耕地117.0公顷;其他类型项目11个,新增建设用地232.0公顷,占用耕地57.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共实施了13个重点项目用地,完成规划重点项目个数的40.62%,批准用地总规模136.0公顷,完成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总规模的17.75%。实施的重
24、点项目中,交通类项目2个,用地规模为57.0公顷;电力类项目1个,用地规模为1.0公顷;能源类项目3个,用地规模为11.0公顷;其他项目7个,用地规模为67.0公顷。三、本轮规划实施效益分析(一)社会效益通过规划的实施,公众认知度逐渐提高,协调了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在保护耕地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转变了土地利用方式,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占补平衡,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稳定了农业基础,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
25、经济效益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2583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21294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21.89万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65.14万元/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加耕地77.9公顷,按2014年现状粮食单产及市价计算,每年可增加收益106万元。(三)生态效益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规划期间,全县根据地区差异和区域特点,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封山禁牧力度,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又上一个新台
26、阶,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了农林牧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00%、污水处理率达到87.00%。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土地用途管控力度不足规划实施以来,各个环节用地均严格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引领作用已初见成效。但是项目建设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线性工程,因设计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用地产生偏移;部分农村居民点、设施农用地等存在压占基本农田现象。基于以上原因,导致规划多次修改,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影响了规划实施效率。
27、(二)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空间布局亟待调整本轮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3979.0公顷,实际本轮规划末期需求量为4433.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缺口454.0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本轮规划截止2014年,全县15个乡(镇)中已有12个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规划末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在乡(镇)之间较为不均衡,全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亟待调整。(三)部分乡镇依照规划管理土地法制意识不强,违法用地仍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受违法违规占地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乡镇违法用地现象依然存在。违法用地破坏了土地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破坏了“三个集中”的格局,也
28、破坏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影响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第四节 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新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基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响应国家政策的重
29、要举措。二、“十三五”经济发展新形势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期间国家为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不再强调增长速度,而对增长质量、社会民生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考核指标正在由过去强调增长速度转为更加注重创新发展、结构优化、环境改善和均衡协调的包容性增长。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十三五”发展形式也发生明显变化。本轮规划是为适应国民经济“十一五”、“十二五”发展目标编制的,现与“十三五”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适应“十三五”发展形式的重要举措。三、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提出新方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的地位逐渐突出,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
30、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出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市县空间规划要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居住区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体质改革新方向的重要举措。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
31、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清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00%,达到66.1亿元,产业结构比例进行优化,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18:37:4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00%,达到60.2亿元;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0.0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00%,达到12713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10.00%,分别达到37894元和13281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00%,达到10.9亿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期
32、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保护全县有限的耕地资源,以满足全县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耕地的需求,保证实现全县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和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以促进全县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二、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中心城镇及重点镇等重点区域的发展用地,在政策、土地、项目安排上给予支持,使之发展成为既能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缓解城市压力,又能服务支持农村、增强农村活力的城镇;优先保障国家、省级“十三五”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移民搬迁安置用地,其安置用地布局应和城镇、
33、新农村规划建设相结合。三、保护土地生态环境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位置,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全县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三节 规划调整控制指标根据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给清涧县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结合清涧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清涧县规划期内的土地规划目标主要有: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163.0公顷。(二)基本农田面积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1867.0公顷。(三)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4、4511.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941.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521.0公顷。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097.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467.0公顷,2015-2020年新增指标630.0公顷(其中减量规划新增30.0公顷)。(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910.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35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指标560.0公顷。(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600.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220.0公顷,2
35、015-2020年新增指标380.0公顷。(四)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为1500.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补充100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500.0公顷。三、效率指标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21.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11.0平方米。清涧县规划目标指标详见附表1。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177529.3公顷,规划至2020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77016.3公
36、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95.95%调整为2020年的95.67%。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减少513.0公顷。一、耕地耕地面积由2014年的41759.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0293.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3.52%调整为2020年的22.76%。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1466.5公顷,主要是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害损毁、采矿塌陷、“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占用等导致耕地面积减少。二、园地园地面积由2014年的39784.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669.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22.41%调整为2020年的22.41%。规划期间园地面积净减少11
37、4.8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和退低效园地等因素导致园地面积减少。三、林地林地面积由2014年的8498.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381.1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4.79%调整为2020年的5.86%。规划期间林地面积净增加1882.3公顷。四、牧草地牧草地面积由2014年的82726.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2176.8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46.60%调整为2020年的46.42%。,规划期间牧草地面积净减少549.7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以及对被认定为耕地后备资源的牧草地进行开发利用导致牧草地面积减少。五、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4760.1公顷调整
38、为2020年的4495.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2.68%调整为2020年的2.54%。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减少264.6公顷,主要是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占用导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第二节 建设用地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910.2公顷,规划至2020年末,全县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451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2.11%调整为2020年的2.44%。规划期间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600.3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460.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3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88.49%调整为2
39、020年的87.28%。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479.2公顷。(一)城镇用地城镇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54.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75.6公顷,城镇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0.25%调整为2020年的9.54%。规划期间城镇用地面积净增加20.8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039.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426.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87.83%调整为2020年的86.97%。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增加386.9公顷。(三)采矿用地采矿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48.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6.1公顷,占城
40、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40%调整为2020年的1.17%。规划期间采矿用地面积减少2.3公顷。(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17.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0.52%调整为2020年的2.32%。规划期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73.8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446.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25.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1.42%调整为2020年的11.71%。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净增加78.6公顷。(一)铁路用地铁路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3.5公顷调整为2
41、020年的121.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8.70%调整为2020年的23.15%。规划期间铁路用地面积净增加38.1公顷。(二)公路用地公路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55.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83.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79.63%调整为2020年的73.08%。规划期间公路用地面积净增加28.2公顷。(三)管道运输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0.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4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0.09%调整为2020年的0.08%。规划期间管道运输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四)水库水面水库水面面积由2014年的0.0公顷调
42、整为2020年的9.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0.00%调整为2020年的1.88%。规划期间水库水面面积净增加9.9公顷。(五)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7.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59%调整为2020年的1.81%。规划期间水工建筑用地面积净增加2.4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5.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0.09%调整到2020年的1.02%。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42.5公顷。(一)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由2014年
43、的1.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3.1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29.09%调整为2020年的72.27%。规划期间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净增加32.1公顷。(二)特殊用地特殊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2.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7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69.70%调整到2020年的27.73%。规划期间特殊用地面积净增加10.4公顷。第三节 其他土地2014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3592.2公顷,规划至2020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5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1.94%调整为2020年的1.89%。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87.2公
44、顷。一、水域水域面积由2014年的2921.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891.7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81.33%调整为2020年的82.51%。规划期间水域面积净减少29.8公顷,主要是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的占用导致水域面积减少。二、自然保留地规划自然保留地面积由2014年的670.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13.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由2014年的18.67%调整为2020年的17.49%。规划期间自然保留地面积净减少57.4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和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导致自然保留地面积减少。清涧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2。清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4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多规合一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有效协调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高度融合与统一,构建生态、生活、生产和谐共赢的土地利用格局。第一节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一、耕地布局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41759.5公顷,其中水浇地157.7公顷,旱地41601.8公顷,坡度在15以下2488.9公顷,15至256560.8公顷,25以上32709.8公顷,25 以上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78.33%。本次调整完善,综合考虑全县生态保
46、护及结合林业部门的林业规划对现有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部分退耕还林还草,确定退耕面积1755.4公顷;同时对城镇用地、工矿用地、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搬迁、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进行调整。最终确定调整后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40293.1公顷,其中25以上耕地占耕地比重下降到76.82%。调整后全县耕地主要布局在宽州镇、石咀驿镇、折家坪镇、李家塔镇、店则沟镇、下廿里铺乡、双庙河乡等乡镇。其中优质耕地主要布局在清涧河和无定河河谷川道和沟道、坝地上,主要有宽州镇、折家坪镇、石咀驿镇、李家塔镇、下廿里铺乡、店则沟镇、双庙河乡、老舍窠乡,该片区有秀延河(清涧河)流经,河谷地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灌溉条件好,土壤多为淤土,质地沙壤,结构疏松易耕,土体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