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文件江南交易20152号关于印发海宁市要素交易服务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易中心各部门:现将海宁市要素交易服务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海宁市要素交易服务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要素交易市场中介代理行为,实行要素交易平台中介机构服务会员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要素交易平台中介机构服务会员(以下简称:服务会员)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受交易中心或招标人、转让方、采购人委托承接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拍卖)等代理业务并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
2、、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拍卖)等活动的机构。第三条 服务会员入会采用自愿申请和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申请人向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服务会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交易中心负责。第四条 服务会员入会条件:(一)具备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代理、国有产权拍卖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分公司(分支机构);1.工程招标代理的分支机构,须在本市范围内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工程建设类(经济类)注册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3人(含)以上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分支机构常驻工作的造价工程师。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已
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备案。3.国有产权拍卖机构,须具有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外地企业应在嘉兴地区注册有分公司,具有2人(含)以上具有从业资质的专职(拍卖师)人员。(二)近二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三)符合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五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愿意遵守本办法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均具有申请服务会员的资格。第六条 申请服务会员,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资料:(一)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服务会员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申请的,须同时提供分公司(公支机构)营业执照、固定办公场地
4、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上年度全年经营业绩(业绩统计范围为相关专业,以营业税纳税凭证为准);(四)有关资质、荣誉信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服务会员分类分别提供工程建设类(经济类)注册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采购师或省级财政部门培训证书、拍卖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七)企业章程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拍卖等相关规则;(八)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验无误后退还。除资料原件外,所有资料按上述顺序编目编页装订成册。
5、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已过年检有效期而未参加年检的证件资料,需要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有效的文件。第七条 申请程序:(一)资料申报。申请人按第六条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服务窗口;(二)审核公示。交易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三)确认备案。公示无疑义的,由交易中心确认并报市公管办备案;(四)发放服务会员证。由交易中心向经确认备案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拍卖等代理机构发放服务会员证。第八条 服务会员如遇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地址、营业场所(包括分公司、分支机构在市区的办公场地)等重大事项变更,应当在变更后1
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交易中心。第九条 取得服务会员资格后,交易中心为服务会员提供驻中心集中办公场地,服务会员在项目代理期间应当按有关规定在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工作。第十条 服务会员退会,应当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易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同意后方可退会。第十一条 服务会员的权利:(一)获取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代理公开招标信息;(二)按规定参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代理的竞争性选择活动,取得代理资格;(三)使用交易中心指定的场地及设施;(四)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用或拍卖佣金;(五)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有关业务交流、培训等活动;(六)按照本
7、办法规定退会。第十二条 服务会员的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守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有关要求;(二)派遣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组织实施进场交易活动,承担所承接代理项目的相关责任;(三)承担代理项目相关事项的保密责任,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相关的交易服务费用;(五)接受交易中心的管理和考核,承担因工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的经济赔偿等责任;(六)确保交易中心交易场地、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履行其他相应的义务。第十三条 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入围库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131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
8、条 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在服务会员库中采用竞争方式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第十五条 选择国有产权拍卖机构,由交易中心会同转让方依据海宁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在服务会员库中采用竞争方式选择拍卖机构。第十六条 服务会员在取得代理资格后,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相关程序规范操作。第十七条 服务会员日常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按照服务会员量化考核细则(附件2)进行量化考核。当服务会员年度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的暂停服务会员资格半年,累计扣分60分以上的暂停服务会员资格一年,累计扣分80分以上的取消服务会员资格,二
9、年内不得申请入会。第十八条 交易中心对服务会员随时进行抽检审核,服务会员有下列情形的,将暂停服务会员资格,需重新申请和审核确认后方可恢复:(一)对已不符合条件或经调查核实认为其实际已不具备开展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拍卖等代理业务相应资格条件的;(二)服务会员发生转让等重大变更事项的;(三)服务会员可能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正接受相关管理部门调查的。第十九条 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向服务会员收取会员服务费。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附件1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服务会员申请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编码机构代码证号注册资本企业性质 注册时间
10、法人代表电话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人数(其中对具有相关专业职称的需列明姓名及职称,可另附页):递交材料清单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本公司愿意遵守海宁市要素交易服务服务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交易中心审核意见市公管办备案附件2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服务会员(拍卖)量化考核细则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序号考 核 内 容扣分标准扣分值1参与项目代理投标及签订委托合同并履行具备投标资格,一年内无故不参加投标超过2次的,每增加一次,扣10分。无故拒签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完全
11、履行的,每次扣40分。2认真执行交易中心规定程序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起草拍卖文件前未征求转让方意见及未满足转让方的合理要求的,扣5分;拍卖文件中,对转让方要求设置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条款,予以默许或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扣10分;未在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内把装订成册的拍卖文件送市公管办备案的,扣10分;备案的拍卖文件未征得转让方确认的,扣10分;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在公告发布前上传公告资料或上传资料与备案资料不符的,扣5分;未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到场的,扣10分;未能派专人负责联系拍卖代理项目业务工作的,每次扣10分。3派遣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易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对竞买人咨询事项,
12、简单推诿了之的,核实后每人次扣5分。不遵守相关规定影响窗口形象的,每人次扣5分;缺席或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人次扣10分。4严格按照拍卖操作规程组织拍卖活动完成拍卖任务拍卖现场发生起哄、闹事、秩序混乱等情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一次扣15分;操作不当引起拍卖现场起哄、闹事,造成拍卖无法正常实施的,每次扣40分;在拍卖交易过程中,引起交易纠纷或投诉的,一次扣10分;因违规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并赔偿在1万元以内的扣20分,在1-5万元的扣40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扣60分;拍卖交易过程中发生重大差错每起扣40分。5按规定要求报送成交结果和报名汇总表交易结束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交易中心的,每次扣
13、5分。6严格执行国有集体产权拍卖进场交易制度违反规定在场外接受国有集体产权拍卖委托的,每次扣40分。利用交易中心名义从事其它活动的,每次扣60分。7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通过正当竞争取得拍卖代理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配合、不接受交易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每次扣25分。转让方对拍卖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有投诉意见的,每次扣25分。与他人合谋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拍卖代理资格或致使当事人或其它服务会员单位、交易中心遭受重大损失的,每次扣1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服务会员(工程招标)量化考核细则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值1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
14、依法承揽招标代理业务超越资格承揽业务的扣50分;转让、出借资格证书的扣50分;尚未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脱离的扣50分;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逃避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管或因代理机构原因存在假招标、串通招标及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扣50分;代理的招标项目未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扣50分;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扣50分;与所代理工程投标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的扣30分。 2严格备案、申报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基本情况发生变化,越级申报或不及时按规定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情况的扣10分;专职人员与资格申报情况不一致的扣10分;未按规定上报代理项目报表或伪造招标代理业务虚报业绩
15、的扣20分;违反有关规定或未经业主许可转让委托业务的扣20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扣30分;市外招标代理机构未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开展代理业务的扣20分。3严格按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活动泄露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扣30分;直接或间接干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扣30分;未严格按程序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擅自更改评标办法、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发布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扣30分;工作失误给招标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扣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的扣10分。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严格
16、遵守代理合同要约阻碍或不配合执法部门对招投标投诉调查处理的扣20分;对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未积极响应的扣10分;代理合同委托内容及代理取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0分;向投标人收取不合理费用或收取费用不开具发票的扣10分;未按照业主委托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受到业主投诉的扣10分。5代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承接业务量与实际从业人员比例失衡扣10分;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扣5分;内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分明的扣5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40以下,或专业不配套的扣5分;招标代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的扣10分。6招投标资
17、料归档招投标工程及其它内部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的扣5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服务会员(政府采购)量化考核细则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序号考 核内 容扣分标准扣分值1 受理政府采购委托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定委托协议(合同)的扣20分;擅自受理未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委托的扣20分;擅自承接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项目(不含部门集中采购)的扣20分;2办理采购方式审批未按规定办理采购方式审批(公开招标除外)的扣15分;3严格依法编制采购文件未按财政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要求)编制采购文件的扣20分;未按采购人的需求编制采购文件的扣30分;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
18、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或者发现采购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建议其改正或未向财政部门报告予以默认的扣30分;采购文件未经采购人确认的扣40分;采购文件未向财政部门备案的扣40分;4按程序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确认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发布公告、开评标、答复质疑和签订合同的每项扣15分; 政府采购信息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发布的扣15分;采购结果未经采购人确认的扣10分;5严格按规定抽取评委、申请场地、收退保证金未按规定抽取(推荐)评审专家的扣20分;未按规定收取标书工本费或发放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的扣15分;未按时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费用的扣10分;未按规定收退投标保证金的扣20分;不按规定申请、使用开评标场地的扣10分;6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按时完成确保质量采购人对采购质量、服务等不满意有投诉且成立的扣30分;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承诺时间完成的,拖延2个工作日内的扣5分;拖延25个工作日的扣10分;拖延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15分。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纪律存在接受供应商等当事人的宴请、旅游、娱乐、礼品、有价证券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的扣45分;采购过程中,泄露按规定未公开信息的扣45分。工作人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扣30分。抄送:市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