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1921849 上传时间:2018-08-2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 、 “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保证按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 、 “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

2、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 、 “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 ,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盖章):_ 乙方代表(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相关合同范本: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萝卜种植收购合同果树苗木定购合同茶叶定购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种养产品收购合同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适用经营户与农民订立的合同)查看更多 买卖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教育范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