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2011 年 11 月第 9 卷第 4 期总 34 期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ofBeijingUnionUniversity(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NOV.2011Vo1.9No.4SumNo.34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韩建业,陈曦(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摘要北京地区地下文物历史悠久,埋藏丰富,分布广泛,是地区文化特色,文明魅力和软实力的深层物质载体,是彰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人文北京“ 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破坏情况
2、仍很严重,工程建设已成为地下文物破坏的主要形式.必须把保护地下文物提高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层次,从健全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切实采取措施,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的理念 ,使北京市地下文物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关键词 北京市 ;地下文物 ;保护中图分类号K872.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672-4917(2011)04005706北京具有 800 多年的建都史,3000 多年的建城史,4000 多年的文明史,10000 多年的农业文化史,70 万年人类发展史,这样几十万年连绵不断,发展至今的都市地区在全国乃至于全世界都几乎具有唯一性.北京地下文物埋藏丰富,分布广
3、泛,是彰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人文北京“ 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首都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世界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梁思成,侯仁之,吴良镛,徐苹芳等着名学者已经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地位及其保护地上文物的紧迫性做了很多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的地上文物保护取得显着成绩,但地下文物保护却存在较大问题.尤其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连续开工,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地下文物受破坏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保护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近年许伟,宋大川和岳升阳等不断呼吁北京城市建设中应重视地下文物保护,但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北京
4、地下文物继续遭到破坏的现状.北京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机构于 2009 年开始就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展开调研,完成的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调研报告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建议案(2),经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由于时间限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还不够系统,调研仍不够深入细致,提出的建议也还不很全面.有鉴于此,本项研究拟对北京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展开深入调研,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以使北京地下文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一,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状况和重大意义(一)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状况
5、北京地区的地下文物资源,年代跨越了地质时期以及旧石器,新石器,夏,商,周,秦汉,三国,魏晋,隋,唐,辽,金,元,明,清,民国等各个历史时期,涵盖了遗址,墓葬,遗物等各个种类,拥有大量的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旧城区甚至整体属于都城“大收稿日期20110208基金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09AbLS045).作者简介】韩建业(1967 一),男,甘肃通渭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先秦考古学研究;陈曦(1982 一), 女 ,北京市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北京
6、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调研报告 ,2009 年.北京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建议案,2009 年.58 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年 11 月遗址“ 范围 .已经发掘的明清以前地下文物有 870余项,其中包括周口店遗址,上宅遗址,琉璃河遗址,玉皇庙墓地,大葆台汉墓,金陵,定陵等一系列重要发现.北京地区地下文物的空间分布和保存状况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横向空间分布上,存在从山区,山前到平原地区,文物年代由早到晚,数量由少渐多的现象.纵向分布上,除旧城区外,大部分距地表不足 3 米,浅者甚至仅
7、十余厘米.其中面积达一百余平方公里的旧城区整体属于大遗址范畴,文化层厚度普遍在 620 米且连续分布,区域内基本已为后期建筑物所覆盖,绝大多数地下文物在地表无线索可寻,难以通过简单的地表采集的调查方式加以判明.(二)北京市地下文物的重大意义埋藏在地下的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特色,文明魅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涵盖了北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时期形成的极具特色的文化内容,是灿烂辉煌的中华古代文明的杰出代表,可称为埋藏于北京地下的“二十四史 “.地下文物考古如同望远镜,扩大了北京历史的空间范围,使北京历史向前延伸了许多倍;又如同显微镜,把千万年来北京社会生活文化的各个方面全方位高精度地展现给世人.
8、从学术意义上来讲,北京市地下文物的丰富内涵和考古成果,不仅对认识北京地区的历史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认识整个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发展,乃至于世界人类及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北京市地下文物的丰富性,全面性,生动性,细致性都是文献记载和地上文物远远不能比拟的.首先,房山周口店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将北京地区的人类活动推至 70 万年前,是世界上保存最好,遗存最丰富的旧石器时代遗址之一,对于研究世界人类起源和早期文化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学术意义.其次,东胡林,上宅,雪山,琉璃河,镇江营,玉皇庙等遗址,从距今 10000 多年延续至 2000 多年前,历经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
9、期,跨越五帝时代和夏商周,对多元一体的“ 早期中国“ 历史文化格局的酝酿 ,形成和发展,对“ 早期中国“ 文明的起源和发展 ,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J.第三,琉璃河一蓟城燕上都,汉蓟城,唐幽州,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明清北京城址,从距今3000 多年相承至今,其延续时间之长在中国首届一指,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典范,对于研究中国城市和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北京地下文物的重要意义远没有被揭示出来,有很多重大学术课题还有待田野考古去解决.地下文物对于北京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地下文物作为北京历史文化独特内涵的深层物质载体,是不可替代的北京市城市名片,成为“ 人文北京“ 建设
10、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文化资源 ,是彰显首都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地位的重要标志.如果保护有效,利用合理,将会极大地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提升城市魅力,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其次,北京市丰富的地下文物资源在北京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当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其深入地发掘和利用,将对北京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全方位,系统化,立体化的发掘和解读具有重要意义.二,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和破坏情况(一)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情况北京市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法规建设,机构设立及一些具体保护措施方面.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4 年)等地
11、方性法规,其中规定:应将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可能集中埋藏文物的地区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及旧城区建设用地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以及划定临时禁止建设区等.北京市的大规模文物普查工作已经进行了 3次(全国统一部署), 其中第一,二次文物普查材料汇集于中国文物地图集?北京分册.文物普查加上专题调查,大致摸清了北京地区地下文物的基本情况,为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 6 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北京市且涉及地下文物者 39 处;北京市先后公布了 7 批市级
12、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涉及地下文物者46 处;此外还有涉及地下文物的区(县)级重点文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考古四十年,北京燕山出版社 ,199o 年版,第 1221页.宋大川:北京考古发现与研究19492009, 科学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488 页.第 9 卷第 4 期韩建业等: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 59物保护单位 203 处.近年来,针对城市建设与地下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北京先后公布了 3 批共计 36处地下文物埋藏区,最近第 4 批也初步划定.按照规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工程建设时,应进行先期考古勘探,发掘.此外,北京市及各区(县) 在地下文物保护上还有其他一些具体措
13、施.首先,从 2004 年起,北京市开始实行 l4 家单位土地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其中包括市文物局在内.2010 年,北京市规委统一在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告知事项中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其次,针对本辖区具体情况,有些区(县)与规委,建委建立土地联审制度,实现审批前置;或在地方设立文物监督员,协管员,建立区(县)一乡(镇) 一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整体来看,近三年来,北京市共调查和勘探遗址区域数百万平方米,发掘和清理数千座墓葬和数万平方米的遗址.先后进行了海淀上地高科技信息产业基地,平安大街工程,四环路工程,五环路工程,两广路
14、工程,奥运场馆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揭露出大量珍贵遗迹和遗物,年代从两三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直延续到明清,为研究北京城市历史文化内涵提供了珍贵资料.比如1996 年王府井东方广场工程地下 12 米深处惊现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这是首次在北京平原地区发现和山顶洞人处于同一时期的人类活动遗迹,经发掘后建成了遗址博物馆.2005 年西城区毛家湾工程中发现明代瓷器坑,考古发掘出元末到明代中期的瓷片 100 多万片,是国内已知规模最大,窑口最多的瓷器考古发现.2008 年大兴康庄两限房工程发现属于辽金时期的塔基 25 座,2010 年丽泽金融商务区发现
15、金中都大规模建筑遗迹,对于研究北京建都史,北京历史地理和辽金时期佛教文化等具有重要意义.(二)北京市地下文物破坏情况破坏与保护并存.随着地下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矛盾的日益突出,近年来地下文物破坏严重,且呈加剧态势.首先,刚刚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大量已注册的地下文物点被破坏或正被破坏,情况严重,其中又以早期遗址和墓葬为甚.比如地下文物保护做得较好的北部山区各区县,注销地下文物点约占注销文物点总数的 75%一 80%,且汉代以前的遗址和墓葬占到注销地下文物点的半数以上.其次,大量尚未发现的地下文物可能正在遭到严重破坏,其破坏程度当远远大于已知文物点.1.依法进行先期勘探,发掘的建设
16、项目极为有限.近年来,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与地下文物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施工前主动申请地下文物勘探的项目和比例太少.据统计,2007 和 2008 两年,北京市从事土方施工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共有 4191 项,但只有 97 个项目进行了考古勘探调查,仅占总数的2.3% .特别是像北京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等大规模市政建设项目也不进行前期的地下文物勘探和保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城建过程中“发现 “新地下文物点的情况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且“发现“ 时往往已遭严重破坏 .整体属于大遗址的旧城区除抢救性清理了部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墓葬外,绝大多数未能实现先期考古勘探,因此常常造成地下文物在文物
17、部门尚不知晓的情况下即被破坏,出土文物被哄抢并非法流入市场.3.与注销项目大量为地下文物相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项目中却极少见到地下文物点.第三,工程建设造成的破坏已经成为北京地下文物破坏的主要形式,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下基本格局正在迅速消失.1.工程建设对地下文物的破坏具有普遍性.现阶段,由于不科学的旧城改造,在大量老胡同和传统建筑消失的同时伴随着地下文物的湮灭;城市化进程过快,市区面积急速膨胀,严重威胁到近郊区的地下文物;再加上新农村建设,开发区建设等,远郊区县的地下文物保护形势也不容乐观.2.建设工程对地下文物的破坏具有全局性和毁灭性.特别是 20 世纪 9O 年代末以来,北京地区的
18、建设项目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建设工程数量多,涵盖了绝大部分地下文物分布区;二是工程用地面积普遍较大,一般都在数千至数万平方米,大者可达数十万平方米,南水北调北京段等少数工程甚至可以达到数百万平方米;三是地下部分深度大,往往可达 20 米以上,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地下文物的埋藏深度;四是工程建设封闭性强,除施工人员外,他人难以进人工地,地下文物很难及时发现.比如北京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北京北京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关于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的调研报告 (2009 年 ).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年 11 月市西直门交通枢纽,东直门交通枢纽,德内大街的扩建等大型工程均未事先进
19、行地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德内大街施工过程中出土大量明清瓷片,被文物贩子收购倒卖.地铁 4 号线圆明园站施工过程中,将 100 米长的有着铺路条石的清代御道破坏.2000 年,宣武区道路建设与可能的金中都宫殿区重合,导致可能为大安殿(相当于故宫太和殿)的建筑遗迹破坏惨重.2007 年在北京西客站南广场地下车库及商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明代皇亲墓葬,当考古人员赶赴现场时墓葬已被严重破坏,绝大部分随葬品已遭哄抢.三,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法规,机构经费,认识宣传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北京地下文物持续破坏的主要原因.(一)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我国并没有颁布专门针对地下文物保护的法律或法规,
20、北京地区也没有类似的条例或办法.尽管现有法律法规中部分涉及地下文物保护,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与漏洞.首先,北京市绝大多数可能埋藏地下文物的区域并不在规定的保护范围之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存在明显问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变成“ 地下文物埋藏区 “,而现已划定的前三批“地下文物埋藏区 “的范围约 28 平方公里,仅占北京市面积的不到 0.17%;将“大型“ 明确限定在“一万平方米以上 “;将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范围限制在“旧城区 “.这就意味着旧城区一万平米以下区域,埋藏区外,尚未公布为保护单位的可能埋藏地下文物的区域,原则上都不需要先期勘探,发掘即可开工建设,实际上是将北京市绝大多数可能埋藏地下文物的区域置于保护的真空地带.其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的规定基本形同虚设.一方面,现有规定并不能约束建设方,施工方施工中发现文物隐瞒不报的行为;另一方面,地下文物的鉴别具有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