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招标招标文件编号:招标人: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第二章 评标办法9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 图纸3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六章 招标清单3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6雍鑫集团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1.1.3项目名称1.1.4建设地点1.2.1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2.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其他要求: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8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1.9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1.10分包、转包不允许2.3投标人确认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小时内3.2.3最高投标限价3.3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户名:开户行: 账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3.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 年3.6.4投标文件份数纸
3、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投标文件 1 份(电子版必须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商务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标,包括 至 的内容采用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包封密封,包封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4.1.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地址: 邮编:4.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团
4、结路5号(三楼会议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团结路5号(三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见投标须知6.2评标见投标须知7.1合同授予重点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对合同主要条款仔细阅读,有疑义请在答疑时一并提出,未提出异议视同接受。7.2履约担保不要求递交履约担保要求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的 10%7.3合同签署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签订合同。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第二节 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5、邀请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控股比例100%。目前雍鑫建设集团旗下有10个直属公司和12个分公司,是集建筑设计和审图、建设开发、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建材生产加工、工程质量检测、城区供热和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集团。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开发中心是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隶属于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开发中心管理。1.1.3本招标项目名称: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2.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6、表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单位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保密,且投标单位
7、无论是否中标,招标单位均不予以任何补偿。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1.8.1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1.8.2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对工程现场水文地质条件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所有资料。1.8.3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
8、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及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费用。1.9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招标清单; (8)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
9、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10、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如有);(4)报价清单及明细;(5)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材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表”中的相应报价及对应
11、的单价分析表,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3 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12、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经招标人同意的除外)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未提交投标文件,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抵触(此实质性指拦标价、工期、质量、付款方式);(4)投标人有串标、陪标行为。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13、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5.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5.
14、6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资料:应附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5、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封套及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退还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16、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1)检查投标人所带证件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宣布开标顺序;(3)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由投标人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
17、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 评标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 合同授予7.1 合同条款7.1.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7.1.2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时,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全部原意录入合同中,商谈合同其他的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抵触。7.2 履约担保7.
1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递交、形式和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对超过部分予以
19、赔偿。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 方式,投标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市场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8.2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影响,在实际实施中产生的额外超出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风险,今后不再作调整。8.3为使该项目如期完成,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位置、场地现状、周边道路及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因素,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因素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8.4项目实施用水用电:招标人指定接驳点位置,中
20、标人自行负责用水、用电的搭接,并承担相关水费、电费。8.5项目实施所需的生活(包含宿舍)、办公等临时设施:中标人自行解决。8.6中标人负责完成与之有关一切相关的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泥浆、废渣、生活三废等必须全部运走,倾倒地点和处置方法按市容委要求,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运输途中泥土废渣掉落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有关其它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8中标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扰民和民扰的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9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应满足招标人及政府部门的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10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
21、关规定和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8.11本项目一律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费用(含运输及泵送)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作调整。8.12投标人必须全面详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进行投标报价。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财务状况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2.2技术标评审标 准
22、详见第三节附表3.4详见第三节附表3.32.3商务标评审标 准详见第三节附表3.4详见第三节附表3.4第二节 评标详细程序1.准备1.1评标成员签到评标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2评标分工评标专员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评标成员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1.3熟悉文件资料1.3.1评标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1.3.2评标专员向评标成员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以及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
23、.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2.评审2.1资格评审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2.2技术评审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等技术事项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2.3商
24、务评审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商务事项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2.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在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中,评标成员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
25、补正。2.6标底 本次招标设立标底,此标底会在开标前密封好,若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标底,此标底公开,本次投标无效,若有一家低于标底,本次投标有效,不公开标底。3.定标原则上报价最低者中标,考虑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度,因此不保证低价者中标。50第三节 评标附表附表3.1:唱标记录表唱标记录表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投标单位名称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承诺工程质量标准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备注:标底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附表3.2:资格评审表资格评审表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证照文件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工程业绩投标保
26、证金评审结论评委签字:附表3.3:技术标评分表技术标评分表投标单位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技术措施151、施工流程图或表2-3分2、施工工艺3-6分3、技术保证措施3-6分2质量保证措施151、重要质量控制点3-7分2、质量控制措施3-8分3安全文明保证措施131、安全控制措施3-6分2、文明控制措施3-7分4总进度保证措施121、有编制进度计划要求2-4分2、人机准备齐全2-3分3、有赶工措施2-5分5工程管理体系121、项目管理人员齐备1-3分2、主要人员具备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4分3、管理人员工作经历2-5分6质保期养护方案131、质保期内养护计划2-5分2、质保期内养护措
27、施2-5分3、养护方案切合招标工程2-3分7成品保护101、成品保护措施1-108招标文件内容响应10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要求1-10分合计100整体评价注:整体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整体评分90分以上(含)为优;80分以上(含)为良;70分以上(含)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委签字: 附表3.4:商务标评分表商务标评分表项目名称商务类(100%)序号评标指标名称考核指标说明标准分评分标准投标单位得分及计算公式1评标价格(A1)对评标价格进行评分;评标价格是指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如果有)以后的价格。1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合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
28、满分;其他投标单位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0公式得分评委签字: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2. 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2.1 承包方式:2.2 承包范围:2.3 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3. 工程期限3.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3.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3 全部工程总工期天数 日历天4. 质量标准4.1 本工
29、程质量标准为:合格。4.2 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执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以及本市有关规定要求。4.3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甲方审查。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4.4 品牌及要求:4.4.1 品牌为 ;4.4.2 施工做法:5. 合同价款及支付5.1 合同价款: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5.2 价款支付:5.2.1 5.2.2 5.2.3 5.2.4
30、5.2.4 5.3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先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名称应与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5.4 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在开票日期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到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的发票是虚假发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约定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4)议标文件及招投标期间往来
31、文件(如有时);(5)投标文件(如有时);(6)招标文件(如有时);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9)其他(质量保修协议、廉洁协议书等)如合同文件各部分条款之间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顺序作优先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无法作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7. 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32、,协商不成时,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9. 合同份数及生效条件9.1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9.3 合同订立地点: 。9.4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9.5 除有关缺陷责任外,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交付完毕,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33、*授权委托书附后(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授权委托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 图纸1.1 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如由甲方代为复制,则费用由乙方承担。1.2 除另有说明外,若有需要,乙方应在开始施工前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书面要求后十四日历天内提交足够数量的深化图纸。甲方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深化图纸,乙方不会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1.3 倘若乙方在其制作施工详图时与原设计概念产生差异,一切因此差异所引致甲方损失、返工或导致工程有不善之处都须由乙方承担。1.4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满足要求的的竣工图纸,
34、同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所有保修证书、试验检测证书和厂家使用说明等。1.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必交还外,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后30日历天内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并交还给甲方。2. 乙方的一般责任及义务2.1 乙方应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乙方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担保修工作。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及合同订明或合理的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2.2 乙方有责任检查由甲方提供的所
35、有图纸和文件,一旦在这些图纸或文件中发现任何不一致、错误、遗漏或其它缺陷,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甲方并请求澄清。如乙方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提出,则乙方无权针对此种问题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2.3 乙方承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丰富的施工经验,乙方判断如按已取得的图纸、资料、说明、或指令施工存在或将要发生质量缺陷的,应停止或减缓施工,同时将此情况立即报告甲方请求决定。如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但不必为此负责。如作为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本应发现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发现,或已发现却隐瞒不报,并恶意地继续施工,导致质量缺陷、返工修复、工期延误、
36、以及甲方和其他乙方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4 乙方须为其违反本合同负全责。此等责任包括因乙方原因而引致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其他分包合同所负的责任。2.5 乙方因自身失误,导致施工项目遗漏,并被其他工序覆盖的,则弥补遗漏项目导致其他乙方返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6 未与其他乙方配合,抢先施工,导致其他乙方返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7 乙方自进场到本工程移交甲方止,须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任何有关货物等。2.8 乙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其所用施工技术、方法、
37、材料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9 乙方按政府有关要求办理包括夜间施工在内施工所需的一切手续,缴纳所需费用。2.10 乙方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和其它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害。乙方应保障和保持使甲方免受因任何此类不必要或不当的干扰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伤害。2.11 乙方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以及乙方可得到的并经甲方同意作为工作现场的任何附加区域内。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持乙方设备和乙方人员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内,避免他们进入邻近区域。2.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
38、一部分(包含本合同中或本合同名下的任何权益或利益)转让他人。2.13 除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外,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且任何此类同意均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其任何在乙方(包括在乙方的代理人、雇员及工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2.14 乙方须在进场后服从甲方及总承包人的管理,遵守甲方及总承包人各项管理措施及条例,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2.15 自行协调与其它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完工,并承担相关费用。3.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3.1 乙方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
39、计划。甲方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7日历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3.2 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认为必须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计划及进度计划,包括必要的抢工、提前插入后续工序,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计划及进度计划,并在接到修改通知后7日历天内提交甲方审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历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或乙方虽然采取了措施,但预计仍无法按期竣工,则甲方可终止合同,也可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乙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同时也不能免除其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
40、责任和义务。3.3 乙方必须对合同工程受其他乙方实际进度影响导致无法实现连续、均衡施工有所预计,并在合同工程受到影响时及时调整人工和机具设备数量,以避免自身遭受损失,或加快进度以保证合同工程和项目工程及时完工、竣工,由此造成的抢工、误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造价中,不另计取。3.4 根据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交详细报告供甲方审阅,每次报告所包含的期间,应自开工日期起至当月的月底止。报告应说明上个月工程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同时提交下个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安排;报告内容还应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验收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图表及详细说明,反映制造情况和工程施工进展等状况的
41、照片。无论甲方何时需要,乙方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安排和拟采用方法的总体说明,供甲方参考。报告应持续到完工为止。3.5 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没有约定时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指令中规定的日期开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准时进行及完成合同工程。甲方有权决定合同工程分批开工,并分别确定开工和完工日期。3.6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须于合同订明的工期或各阶段工期内完成。3.7 除不可抗力以及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外,工期不得延长。3.8 如乙方在合同竣工日或修订后的合同竣工日仍未能竣工,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而不论逾期竣工是否实际对甲方造成损失。赔偿额按合同专用条款所列的逾
42、期赔偿率乘以实际竣工日与修订后的合同竣工日(如有修订)相差的日历天数计算。赔偿额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3.9 任何阶段工期的执行均适用于“逾期竣工与赔偿”条款。阶段工期未能完成,甲方有权按照该款规定计算赔偿额,并在乙方应得的中期付款中暂时扣除,并在最终结算价款中扣除。3.10 由甲方的行动迟缓、遗漏、犯错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给予工期延长,但停工、窝工、机具停止运转、租赁材料设备租期延长等损失甲方不予补偿。3.11 由甲方的行动迟缓、遗漏、犯错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给予工期延长,乙方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减少工期延误及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甲方在审核工期延长或经济补偿申请时,将考虑乙方是否尽最大努力去防止延误和避免损失。但停工、窝工、机具停止运转、租赁材料设备租期延长等损失甲方不予补偿。4. 质量与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