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监察受理维权有时效 2 年内向劳动监察投诉http:/2005-07-19 08:44:54今晨 6点胶东在线消息 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道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可是关于劳动监察的时效限制,却少有人知。晨报提醒:劳动者在知道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在 2年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昨天,烟台一家企业职工李某到烟台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投诉,称单位 2000年至2002年都没给其缴纳社会保险。李某本以为这样可以为自己讨回公道。他没想到虽说投诉有理有据,但因不守时而白白丢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据介绍,2004 年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从 2004年 12月 1日开始实行,其中
2、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在 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个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换句话说,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 2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查处。因此,劳动者对处于追诉时效内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张得玲通讯员李钦祥)未交社会保险 申请劳动监察 2 年时效已过 单位、个人想补,社保不收 浏览次数:490 次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11-
3、3-2 15:53 | 提问者: yygdz 2006 年在山东的一家公司就职,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现在同单位协商,单位同意补上 2006 年的社保,但是当地的社保机构答复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监察意见,然后补交。联系劳动监察,说是过了 2 年的时效,个人的主张,劳动监察无法支持。这样不就是,单位、职工都想补交,政府不让交。真是匪夷所思。有没有办法可以补上?我一直在当地,补交 06 年的社保,算是以初次就业人员的身份交问题补充: 工作到 2007 年 9 月离职。看来确实是不能通过劳动监察补交了。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那个有 60 天时效,但是若有正当理由,可以不用管时效。最佳答
4、案 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多久?这是关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 2 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只有当你在该用人单位一直工作到 2009 年 3 月以后,且这期间其一直未缴纳你的社保,劳动监察才能受理,否则劳动监察确应依法以超过 2 年时效不予受理的。时效是为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而设,能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仲裁也过时效了,正当理由
5、不是随便找的,你这种情况不算正当理由。现在只有一种变通的方法,但只是试一下,不一定可行。你自己去缴这段期间的自由职业者的社保,然后让单位现金补贴部分。只能这样了。参考资料:因为知道,所以回答 其他回答 共 2 条 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行,过了申请仲裁时效,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这个好像都过了时效,不行。 回答者: cuixuok | 一级 | 2011-3-1 16:57 你好,现在因为已过时效现在无法补缴,建议你携带当初的劳动合同去社保中心试试。如不行,有一种办法可行,但不知原单位是否能同意,就是与这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至现在,这样就可以补缴保险了,然后与原公司协议之前实际在岗时的保险费用由原单位负责,辞职后的你自己独自负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