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服务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 99%,出厂水质合格率达到 99%。对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接到投诉后 2 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调查、处理。二、管网末端服务压力不低于 0.12 兆帕,压力合格率不低于 97%;计划停水于 24 小时前通过济南日报、齐鲁晚报或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用户。三、抄表收费做到按时准确,按备款通知时间上门收费,送水费单据到户,用户对用水计量、收费、故障水表等业务提出查询,2 日内予以答复。对于连续两个月拖欠水费的用水户,应提前 24 小时下达停水通知。四、管网维修及时,接到报警或投诉,抢修人员应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正常情况下小修不超过 12小时,大修不超过 24 小时;管道维修施工现场设置红灯、路挡等安全标志,文明施工。五、小白热线服务中心 24 小时有人值守;工作人员对用户来电,铃响三次内接听,先致“您好”,然后自报工号,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咨询服务要耐心细致,热情回答用户提出的问题;用水申请,应在 15 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装表通水应在 3 个工作日办理完毕;用户来信一周内办结回复。六、未按规定抄表收费,举报经查属实,一次性赔偿用户 50 元;管道抢修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举报经查属实,奖励第一名举报者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