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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docx.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1910191 上传时间:2018-08-2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7.8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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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地税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根据辽宁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目前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大秘书网文章-http:/ 找范文,到大秘书网一、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窗口的设立各地方税务分局分别设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征收窗口(以下简称征收窗口)。市区征收窗口设立在市地税局征收科申报大厅。二、征收窗口的具体工作职责(一)受理房地产税收的纳税申报(二)审核确认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地方各税(三)税款征收、解缴(四)开具销售发票(五)负责收集传递房地产税收各税种有关纳税信息(六)建立纳税人档案,保

2、存征管资料三、实行房地产税收先税后证的管理办法我市房地产一体化税收的征收管理采取与房产、土地部门联合控管、“先税后证”的征管方式。即房地产权属承受者必须先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各税后,凭契税完税凭证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房产、土地部门凭房地产权属承受者出具的契税完税证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办理房屋、土地证照。征收窗口与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计算机连网、沟通信息,每月获取我市土地出让、转让、出租、划拨、拍卖以及房屋权属变更情况等信息,坚决避免房地产权属转移过程中相关税收的流失。四、规范征管程序(一)纳税申报转让或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纳税人,在办理权属转移变更前,按照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向征收窗口提供有关纳税申报

3、资料,征收窗口应向纳税人公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二)纳税审核、认定征收窗口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纳税资料,确定应缴纳税种、适用税率、应征税额,经复核无误后,告知纳税人应交纳的税种及税额1、房地产交易价格的审核认定。对纳税人提供的计税价格、计税标准明显偏低的,征收窗口有权核定税额或指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对个人转让房产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的认定。XX 年 6月 1 日后,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 2 年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3、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根据凌海市地方税务局、凌海市

4、财政局、凌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凌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凌海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我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 2640元/平方米以下。4、对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的确定。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5、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6、税收减免的审核。对个人将购买超过 2 年的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的情况进行审核、对个人承受的普通住房实行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认定环节应由纳税人填写认定表经

5、征收窗口的审核人员审核认定签字后办理免税、纳税手续:个人将购买超过 2 年的普通住房进行转让的,填写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税认定表,申请并办理免税手续。个人销售购买超过 2 年的非普通住房,填写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差额纳税认定表,申请并办理差额纳税手续。7、对纳税事项审核认定的时间规定,审核认定由征收窗口具体负责,无法当时确认的事项请示各相关科室,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办理减免审批手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个工作日。(三)税款征收解缴房地产一体化税收由征收窗口统一征收,并由窗口分级次入库。1、市本级(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税款;(2)房屋所有者或承受者一方为市属以上单位的,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产生的税

6、款。(3)市区征收窗口所征收的所有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税款。大凌河街道办事处的该部分税收收入由市财政部门确定数额给予返还。2、乡镇级房屋所有者或承受者双方均为所辖区域内个人或乡镇以下单位的,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产生的税款。五、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管理。各征收窗口在受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申报时,应要求纳税人报送原购房屋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受理后将复印件做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未报送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纳税人,应要求其补报,否则不予受理。凡是房地产权属转移需开具的发票,全部由征收窗口管理。存量房屋权属转移需开具的发票由征收窗口统一填开。增量房屋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由征收窗口实行限量发放。房屋开发单位从征收窗口领取发票时,

7、需由税收管理员签字,经征收单位领导审核,报主管局长批准。房屋开发单位应将发票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分别报送税收管理员与征收窗口。税收管理员及征收窗口应及时对发票的开具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比对,对欠缴房地产相关各税的纳税人,征收窗口可停止供应发票。六、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各征收窗口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的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及时整理、收集房地产税收相关信息,实行规范化和档案化管理,为纳税户建立档案,一户一档。并每月将土地、房产的交易、纳税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市局的有关部门。七、加强对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领导为了保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农税科。组 长:成 员:八、本方案于 XX 年 6 月 1 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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