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开发区“就业困难群体”申请认定表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民 族户籍地地址 联系电话贴照片处是否为被征地农民 是 否 失业(失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或其他有效证件编号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失业前单位 市属 区属 其他姓名 与申请人 关系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 证证编号 现工作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目前工作状况 有临时性工作 自谋职业 无 业择 业 意 向 自己寻找职业 自谋职业 帮助推荐就业择业情况原从事工作岗位 择业工种岗位1、 “4050”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农村
2、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3、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4、享受城市低保满 1 年以上家庭失业人员8、其他 就业困难群体类别A 类 B 类 C 类工作单位帮扶人 姓名 联系电话帮扶 时间 帮扶内容 帮扶结果 本人签字情况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按照烟政办发20163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人申报 “就业困难群体” ,请予以认定。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意见经复核,该同志符合就业困难群体申报条件,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示,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社区人社服务站站长(签字) 年 月 日服务中心主任(签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年 月 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该同志符合(不符合)相关规定,现予以(不予)确认其就业困难群体身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年 月 日备注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办各一份),正反面打印;2、符合条件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3、经审核确认的就业困难群体凭本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