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招商协议-企业投资项目意向协议书企业投资项目意向协议书甲方: 公司乙方:.XX 年 5 月 12 日,汶川发生 8.0 级特大地震,甲方所在的*县遭受重大震灾损失,被国务院列为全国 51 个地震重灾县之一。*公司所属成员企业*有限公司原有设施在地震中基本损毁,灾害发生后,甲方积极抗灾自救,在原址重新规划,引进国内最先进设备重建年加工*,生产*。目前主厂房已完工,进入部分设备安装阶段。由于*县属西部老、边、穷地区,基础薄弱,加之地震影响,现不具备通过自身发展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件,为着力推进灾区重建,加快西部经济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款合作形式达成实施灾后恢复重建意向协议:1、根据双方投资情况按股份制运作,共同经营。2、甲方负责厂房建设、购置设备及商品生产,乙方投资控股,并负责销售。3、乙方定额投资,定额分利。4、帮扶援建。5、地区总经销。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正式协议中约定。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其上级部门各收执一份。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XX 年 10 月 日 日期:XX 年 10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