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非教学类网站申请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编号:单位名称 所在学院/部处负责人 工号 电话主页拟设栏目及其主要内容另须特别说明有无 BBS 等留言类栏目(对校外开放的网站不允许开设留言类栏目,仅对校内开放的网站的留言类栏目需采取实名制,专人管理)。主 页 维 护 责 任 人 工 号 电话电子信箱系 统 安 全 责 任 人 工 号 电话单位用户电子信箱姓 名 职 称 身份证号工号 电 话 电子信箱工作单位 所在学院/部处主页拟设栏目及其主要内容另须特别说明有无 BBS 等留言类栏目(对校外开放的网站不允许开设留言类栏目,仅对校内开放的网站的留言类栏目需采取实名制,专人管理)。
2、主 页 维 护 责 任 人 工 号 电话个人用户电子信箱网站名称 机房地址IP 地址域 名开放时间开放范围 开放服务 开放协议 开放端口本 楼 内明 故 宫 校 区将 军 路 校 区全 校国 内国 外网站基本情况服务器开放策略(含维护方式)维 护 方 式 ( )本地维护( )远程维护远程桌面FTP其他: 域 名 解 析 开 通 人 签 字 Ip-协议-端口开通人签字所在学院(部处)意见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保密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网站名称及域名核准意见 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信息化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注(正反打印): 1.备案编号由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填写。2.“网站名称”、“域名”应按实际填写,经信息化处(信息化技术中心)核准后方可确认。3.“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是指专门业务性网页归口管理部门的意见,教学类网页由教务处填写,实验室建设类网页由国资处填写,重点学科建设类网页由学科建设办公室填写,重点实验室类网页由科技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