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十月9 - I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08 年 8 月期间召开的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证监许可20081140 号文核准。自 2008 年10 月 9 日起,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2、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3、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判断失误而产生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不合理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募说明书- II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招募说明书- III目 录一、绪 言 .1二、释 义 .2三、基金管理人 .7(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7(二)主要人员情
4、况 7(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0(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0(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2四、基金托管人 .15(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5(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6(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7(四)其他事项 18五、相关服务机构 .19(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9(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19(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19(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20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21七、基金的存续 .22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23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26(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26(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26(三
5、)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6(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7(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27招募说明书- IV(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28(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 算方式 .29(八)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30(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30(十)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31十、基金转换 33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34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35十三、基金的投资 .37(一)投资目标 37(二)投资范围 37(三)投资理念 37(四)投资策略 37(五)业绩比较基准 40(六)风险收益特征 40(七)投资决策 40(八)投资限制 41(九)禁止行为
6、 42(十)基 金 管 理 人 代 表 基 金 行 使 所 投 资 证 券 产 生 权 利 的 处 理 原 则 及 方 法 .42(十一)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42(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44十四、基金的财产 .45(一)基金资产总值 45(二)基金资产净值 45(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45(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46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47(一)估值目的 47(二)估值日 .47(三)估值对象 47招募说明书- V(四)估值方法 47(五)估值程序 49(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9(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49(八)估值错误处理 49(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51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2(一
7、)收益的构成 52(二)收益分配原则 52(三)收益分配方案 53(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53(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53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4(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54(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54(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5(四)基金费用的调整 55(五)其他费用 55(六)基金税收 55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6(一)基金会计政策 56(二)基金年度审计 56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57(一)披露原则 57(二)基金相关信息披露 57(三)定期报告 58(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公告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公告 .58(五)临时报
8、告与公告 59(六)澄清公告 60(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60招募说明书- VI(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60二十、风险揭示 .61(一)市场风险 61(二)管理风险 61(三)流动性风险 62(四)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62(五)其他风险 62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3(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63(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63(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63二十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65(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65(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68(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69(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0(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 .
9、77(六)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9(七)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79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0(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80(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81(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85(四)基金财产保管 85(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88(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89(七)争议解决方式 90(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90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 .92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93招募说明书- VII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 方式 .94二十七、备查文件 .95招募说明书- 1一、绪 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0、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11、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2二、释 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
12、成;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更新;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业务规则: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发售公告: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
13、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招募说明书- 3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4、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元: 指人民币元;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15、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
16、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招募说明书- 4表决的会议;集中申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基金存续期限、更换注册登记人、更名为“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等条款的一系列事项的统称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基金合同自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日:
17、月:指公历日指公历月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18、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招募说明书- 5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开放式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
19、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 日: 指 T 日起(不包括 T 日)的第 n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20、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招募说明书- 6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招募说明书- 7三、基
21、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19、25、27、28 楼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梁棠 联系电话:4008818088联系人:吴薇2、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5%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33%总 计 100%(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梁棠先生,董事长,硕士,1958年
22、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当选为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叶俊英先生,副董事长、总裁,博士,1963年生。历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中国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招募说明书- 8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建勇先生,董事,博士,1957年生。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
23、都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谢亮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毕业,1963年生。曾任53011、53061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刘鹰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裁,硕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
24、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营运总监。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中国驻印度、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秘书,中国驻美国联络处商务秘书,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曾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2年生。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
25、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及高级管理培训部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3年生。现任中山大学教授、法律学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广州市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国祥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1963年生。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
26、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曾任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廖智先生,监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招募说明书- 9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刘晓艳女士,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博士,1969年生。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
27、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张南女士,督察长,博士,1970年生。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2、基金经理伍卫先生,1974年生, 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香港康瑞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销售与客户服务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9月26日至200
28、7年12月31日)。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和基金科汇基金经理(自2007年2月1日起)。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江作良先生,管理时间自2001年5月25日至2002年3月26日;朱平先生,管理时间自2002年3月27日至2004年4月6日;陈志民先生、梁天喜先生,管理时间自2004年4月7日至2005年1月31日;刘超安先生,管理时间自2004年4月7日至2005年12月31日;梁文涛先生,管理时间为2005年5月14日至2007年1月31日。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叶俊英先生;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陈志民先生和研究部总经理吴欣荣先
29、生。叶俊英先生,同上。陈志民先生,1971年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1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2000年12月开始参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公司成立后,曾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基金科翔基金经理(自2001年5月25日至2002年3月12日)、基金科瑞基金经理(自2002年3月13日至2004年2月13日)、基金科汇基金经理(自2004年4月7日至2005年1月31日)、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曾公派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习,获公共管理
30、硕士学位,并曾在美国Evergreen Investments 基金管理公司国际股票投资部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自2004年9月9日起)。吴欣荣先生,1975年生,工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参与过公司筹建,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招募说明书- 10助理、科瑞基金基金经理(自2004年2月14日至2006年12月31日)、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6月13日起)。4、上述人员之间均
31、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2、 办理基金转型手续;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32、;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招募说明书- 11(3)
3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
34、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4、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
35、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招募说明书- 12(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
36、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37、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招募说明书- 13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8、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1) 授权制度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
39、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2) 公司研究业务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3) 基金投资业务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
40、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4) 交易业务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招募说明书- 14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5
41、) 基金会计核算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6) 信息披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7)
42、监察稽核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
4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招募说明书- 15四、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489.94亿元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
44、825号联系人:张咏东电话:021-68888917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87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156个城市设有2600多营业网点,全行员工7万余人。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口径,截止2008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24,308.59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5.08亿元。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2006年11月18日,交通银行成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
45、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07年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总资产排名第69位,一级资本排名第68位;被国际权威杂志欧洲货币评为2007年度“中国最佳私人财富管理银行”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100余人。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2、主要人员情况招募说明书- 16李军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副
46、总经理、行长,交通银行总稽核、董事、常务董事、执行董事、副行长;2006年9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起任
47、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止2008年6月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顺基金、汉兴基金、科讯基金、科瑞基金、华安创新基金、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泰达荷银合丰系列基金(成长、周期、稳定) 、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债券、收益) 、海富通精选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融通行业景气基金、鹏华中国50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富国天益价值基金、华安宝利基金、中海优质成长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华货币市场基金、泰达荷银风险预算基金、万家公用事业基金、天治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2
48、016生命周期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华夏蓝筹核心基金、博时新兴成长基金、华安策略优选基金、易方达科汇基金、建信优势动力基金、天治创新先锋基金。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四千亿元。(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
49、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招募说明书- 172、内部控制原则(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