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的内容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及所属行业;(二)项目地址;(三)投资单位及所有制性质;(四)项目用地面积及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建设内容及总建筑面积,生产内容、产品名称、年产量和生产工艺);(五)项目总投资(不包括流动资金)及其中的土建投资、设备及安装投资、土地投资等;(六)项目资金来源、类别(内资或者外资)及已落实资金总量情况;(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包括项目建设周期、投资计划等)。二、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效益分析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分析。产业项目必须提供投资后年产值、年纳税等经济预测指标,对东莞本行业的影响。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包括已落实用地指标的数量及立项、选址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的审批情况并附相关审批文件等。产业项目是2否符合关于实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20142016 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控制的意见(东府办2014 79 号)规 定的能耗“双红线”指标。四、形象进度及 2018 年建设计划项目现阶段的实施形象进度、预计至 2018 年底的实施进度及 2018 年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