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税 XX 年所得税重点工作总结一是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六步工作法”。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规范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流程、职责和电子台账,出台了“任务发起、案头审核、专项评查、后续处理、督导落实、评价考核”的“六步工作法”,着力解决后续管理“管什么,谁来管,如何管,管不好如何办”等方面问题,通过过程控制、风险应对强化企业所得税审核、评估、检查、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截止 12 月底,全市汇算清缴专项评查 1137 户,查补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收 993.5 万元;对 14 户企业进行了案头数据分析,共推送涉及不征税收入
2、、投资收益、股权转让、弥补亏损、资产损失、往来账户、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项目以及其他地方税疑点项目 108 个;XX 分局引入中介机构对 14 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补企业所得税 309 万元;加强股权转让和建筑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取得新突破,征收企业所得税 328 万元。 二是强力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与市政府和市财政部门汇报沟通。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由财政、地税、人社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以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并取
3、得实质性突破。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加强跟踪督导,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市财政各直属单位、教育系统 30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办理扣缴登记,纳入税务机关个税监控管理。推进此项工作以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秦税工程征管系统”办理了个税扣缴税款登记 122 户,比推进前的 15 户增加了 107户,截止到 10 月中旬已累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01 余万元,同比增收 330 余万元,增长 57.80%。 三是圆满完成 XX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所得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周密部署,任务分解落实,部门协作配合,取
4、得了较好效果。截止 XX 年 5 月 31日,全市应汇算企业 3402 户,实际汇算 3402 户,汇算面达到 100%,汇缴企业所得税 2.35 亿元。认真做好自行纳税申报人的排查摸底、宣传服务工作,截止 XX 年 3 月底,全市共受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自行申报 1395 人,应纳税额4082.97 万元,已缴 3805.27 万元,补缴税款 266.7 万元,从自行申报人数看,完成省局确定计划的 110.02。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税系统上线企业申报率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收效明显,全系统平均申报率由考核前的 78.77%,提高到目前的 92.81%。 四是认真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认真贯彻
5、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圆满完成了审核备案及后续管理工作任务。截止 XX 年 12 月 31 日,全市地税系统共为 194 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9271.83 万元。其中:对 122 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 44.84 万元;对 18 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784.37 万元;对 46 户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税 8195.10 万元;对 8 户享受其他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减免税 245.83 万元。另外,我们还对 18 户发生资产损失的企业备案受理资产损失 874.10 万元;对 28户科技研发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16597.39 万元。 五是加强所得税收入的分析报告工作。开展了各税种综合测算分析,形成了关于全市 XX 年地方税各税种收入预测分析调研报告,并结合实际下达了全系统XX 年分税种分征收单位税收计划,为抓好税种管理和税种收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