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平迁协议书甲方:XX 乡政府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殡葬改革会议精神,加快我县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发展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依据现行相关政策,自行迁除本家坟茔,并就具体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对,乙方在 高速北侧 区域内有坟墓 贰拾伍 座,乙方同意以先平后迁方式迁除。 二、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先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按甲方要求对 25 座坟茔进行平整,并保证在迁移前不再起坟头,待集体存放骨灰堂建成后,择日主动迁移至骨灰堂存放管理。 三、先行平坟每座补偿伍佰元,25 座坟茔合计补偿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于坟茔平整后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后期迁坟每座再补偿壹仟元,25 座坟合计补偿贰万伍仟元,待坟茔全部迁出后一次性给付。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现场核实人: 主 管 领 导: ?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