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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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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5878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人: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 俊 2015年11月目 录致投标人6第一章 投标须知7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8第三节 投标须知101. 总则10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113. 投标文件的编制124. 投标文件的递交135. 开标146. 评标、定标157. 授予合同178

2、. 中标通知书189. 合同的签署1910. 履约保证金1911. 合同生效1912. 中标服务费1913. 招标人的权利1914. 腐败和欺诈行为1915. 其他20第四节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21第二章 合同文件28一、合同协议书(格式)28二、合同条件301.定义302.合同标的303.技术规格304.合同价格305.付款316.知识产权317.交货时间、地点、装运、保险、包装、安装318.质量保证329.质保期3310.履约保证金3311.检验与验收3312.索赔3413.不可抗力3514.税费3515.争议的解决3516.合同解除和终止3517.转让和分包3618.适用法律3

3、619.合同生效3620.合同修改3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8A商务部分书封面40A1 投标函41A2 投标保证金44A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5A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5A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6A3-3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7A3-4 相关产品代理或授权证书复印件47A3-5 承诺函47A3-6 投标人基本情况47A3-7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49A3-8 经销商的资格声明513-9 主要人员情况表53A3-10 投标人认为的其它资料53A4 资信、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54A5 供货业绩55A6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55B技术部分封面56B1货物技术参数表57B2

4、 其它57C价格部分书封面58C1 投标报价一览表59C2分项报价表 第四章 技术要求61一、项目概况61二、应用环境61三、标准和规范61四、技术规格书61五、 供货清单61第五章 附件71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5878二、招标内容: 一体电脑、平板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录音笔、扫描仪、传真机、手铐、脚镣、多功能腰带、手持安检器、武装带、防护作训钢盔、警用装

5、备柜、智能枪弹柜、存包柜。(含供货及安装)。预算资金:66万元。(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自本公告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需携带采购类企业注册登记表(网上下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

6、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开户许可证等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详细注册步骤: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2、网上报名请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详情请咨询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939-8598579。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27 日上午8:3012 月 3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下载费:320元(其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下载软件费120元)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 12

7、 月21 日上午9:00 时 (北京时间)。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统办5号楼,市环保大楼2楼)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联系人:孙主任联系电话:0939-8239018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7号路龙吟水郡2期西门35幢301室联系人姓名:漆亮联系电话:0939-8235991 传真:0939-8235991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 11 月 26 日致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

8、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7号路龙吟水郡2期西门35幢301室 电话:0939-8239018 电话:0939-8235991传真: 传真: 0939-8235991邮编: 邮编:746000E-mail:

9、 E-mail:2796634492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人:漆亮 财务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5293579533) 户名:收款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水秦州支行 行 号:102825000029 账 号:2706060429200071644 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投标须知条款号内 容11.21.招标项目名称: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数量和规格详见供货清单。3.招标范围:武都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上述产品

10、的生产、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3)卖方所供货物、提供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风险。4.项目计划:签订一个总包合同。21.2招标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1.3投标人资格标准:见第三节投标须知1.3款。43.3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53.4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人民币陆仟元整)。6/投标报价限价:¥66万元7/招标预备会:日期: 年 月 日 时(本项目不组织招标预备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3.6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3份副本; 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1份(或U盘一个)。9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陇南市公共资

11、源交易中心截止时间 : 2015年 12月 21日上午9:00时105.1开标时间: 2015年 12月 21日上午9:00时地 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10.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废标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负责判定)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须知

12、第三节第4.1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的;5、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或者有效证明文件(证件)的(如果有),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 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的;3、 投标文件不符合

13、规定格式的;4、货物技术参数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

14、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如果有);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4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如果该投标人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算,如果没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

15、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其它投标人相同项目的最高价计算,合计累计超过其投标报价的5%(不含5%)的;5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10第三节 投标须知1. 总则1.1 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买方”指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 “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 “投标人”指向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 “卖方”指其投标被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5) “招标文件”指由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6)

1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7)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2 招标说明1.2.1 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1.2.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2.3 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

17、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制作。1.3 对投标人的要求1.3.1 符合招标公告所述的资质要求。即企业资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4)

18、 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1.3.2 投标人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的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1.4.1 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进行现场考察活动,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4.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1.4.3 在现场考察中

19、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4.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2.1 招标 2.1.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9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2.2 招标文件的内容 2.2.1 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技术要求 2.2.2 投

20、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2.3 招标文件的澄清2.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函件询问。2.3.2 关于上述2.3.1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了修改,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日历天之前,如发现修改招标文件非常必要,招标代理

21、机构则以补遗书形式将修改颁发给每个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加以确认。 2.4.2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4.2.2款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认收到通知,并将回执返回招标代理机构。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商务部分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商务部分封面A1 投标承诺书A2 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资料A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A4 资信、财务状况和纳税

22、情况A5 供货业绩A6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2) 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B技术部分封面B1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表B2 其它(3)价格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C价格部分书封面C1 投标报价一览表C2 分项报价表(4)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1份(或U盘1个) 3.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供货清单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但内容和项目不能变化)。3.2 投标价格3.2.1 投标人应按“供货清单”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2 投标报价中未

23、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3.2.3 投标人必须100%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供货清单”中全部项目,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3.2.4 中标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2.5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3.2.6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4 投标保证金3.4.

24、1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4.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3.4.3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详见招标公告。 3.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3.4.5 请投标人自行与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939-6916683),并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事宜。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账户:

25、104036189054 行号:104831015018 咨询电话:093982152553.5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3.5.1 投标人按本须知 3.1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只读光盘或U盘)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注:所有副本整体封装,投标资料共计4个封包)3.5.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

26、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3.5.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3.6.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合订胶装装订成册。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1.1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密封包装。且密封袋上相应注明: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4.1.2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4.1.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送达。4.1.

27、3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1.4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将在开标会上当众打开。接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妥善保管。不按上述密封标记规定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将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4.1.5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超过接收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4.2 投标截止时间4.2.1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6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接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

28、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交给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4.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3 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

29、代表签字。4.4.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 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4.4.3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4.4.4 根据本须知 3.4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 开标5.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5.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符合以下列情况之一:(1)投标人

30、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未带上述证明及证件或证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5.3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31 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3.2 开标时,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1、5.3.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5.3.4 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3.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5.4 投标文件的受理5.4.1 当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二节“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5.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后,未出现本节第5.4.1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有效投标,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6. 评标、定标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32、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2)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3、(3)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Excel格式);(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6.2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6.2.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6.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作无效标处理。6.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6.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6.3.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6.4 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6.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

34、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以价格卷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大者为准;投标数量少报,单价不变,以招标数量调整合价;缺项、漏项时以所有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者加入后调整;其他情况均按照价格审核计算后,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调整。6.4.2 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6.4.3 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调

35、整方法以及调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4.4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进行了调整的,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投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报价。6.5 无效标和废标的处理6.5.1 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否决处理。6.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6.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

36、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6.2 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6.6.2.1 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6.6.2.2 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拟委派答辩人非本节第6.6.3条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6.6.2.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6.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6.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代

37、理机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6.7.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投标。6.7.3 招标单位应当确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7.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否决无效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8、。6.8 招标过程的保密性6.8.1 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否则,对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6.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6.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9、。6.9 评标方法6.9.1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本章第四节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7. 授予合同7.1 投标文件的审核7.1.1 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列出的规定和要求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7.1.2 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7.1.3 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件有:1 )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2 ) 经备案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等资料;3 )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4 )

40、其他必须的资料。7.1.4 投标文件的审核:7.1.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7.1.4.2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1)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可以对细微偏离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7.1.4.3 重大偏离的处理7.1.4.3.1 招标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

41、,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及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7.1.4.3.2 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书面澄清。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书面澄清或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4)做出无效标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7.1.4.4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招标

42、人应当暂停授予当事供应商合同7.2 招标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本须知 7.1款的规定,在招标人授标前任何时候,不论任何原因,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7.3 合同价的确定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及招标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1). 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2). 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3). 各项汇总数额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

43、致时以小者为准;(4). 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5). 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6).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项报价,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7). 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中标价,则多出的部分可以转为暂定金额,由买方掌握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8). 合同价为含税价格。8. 中标通知书8.1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8.2 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接到有关投诉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8.3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8.4未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8.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7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9. 合同的签署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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