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表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实施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
2、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
3、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六)负责建立完善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九)组
4、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
5、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十三)完善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十六)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宜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
6、生保障工作。(十七)承担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医改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八)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和市人口发展规
7、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二)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系统性安全隐患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论证结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建议,并对风险论证结论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三)与市安全
8、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的职责分工。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政策;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2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
9、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4市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10、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医疗机构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
11、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2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
12、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3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医师执业注册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
13、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
14、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4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
15、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5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16、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6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外国医
17、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18、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7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放射诊疗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放射诊疗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
19、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8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
20、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9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责任
21、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
22、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0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
23、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认定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
24、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2权
25、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
26、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3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护士注册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护士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27、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4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医疗广告审批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医疗广告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
28、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表2-1序号15权力类
29、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责任主体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
30、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1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未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学校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不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的行政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学校涉
31、嫌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未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学校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不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
32、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
33、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2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
34、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
35、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3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
36、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37、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4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集中式供水单位涉嫌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
38、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
3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5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
40、水质卫生的作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涉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
41、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42、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6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
43、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
44、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316185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表2-2序号7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营业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监督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