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姓名_;职务_。受让方: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姓名_;职务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房产(或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_房产使用土地位
2、于_总用地面积为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平方米。或: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房产楼层_层,建筑面积_平方米,为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即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年,自_起算。第五条 _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元人民币,总额为_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