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 林 省 神 经 精 神 病 医 院 采 购 进 口 医 疗 设 备 项 目第二标段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项目采购 X20170830-2539号2招 标 人: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 9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7四、开标和评标12五、定标1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5七、废标16八、投标纪律要求16九、支付货款17十、质疑和投诉17十一、保 密 17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31第五章 评标办法39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443第一章 投标邀请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
2、公司受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 X20170830-2539号项目名称: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项目二、采 购 方: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联系地址:四平市中央西路 98号三、货物名称及数量: 标段 采 购 品 目 明 细 数量 预算金额 合计一标段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便携彩超(进口)1台 76万元二标段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脑超(国产) 1台 37万元三标段 手术器械:开颅用骨动力系统(进口) 1台 55万元四标段 手术器械:高频手术系统(进口) 1台 34万元五标
3、段 手术器械:超声外科吸引系统(进口) 1台 155万元六标段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经颅磁刺激(进口) 1台 89万元446万元注: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0 日内交货,包括订货、安装、调试、检测,所有的运费由供方负责。质保期:自买卖双方检验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免费维修或无条件更换;对报修4指令应 12小时内有应答,24 小时内到现场维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2、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4、。3、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4、提供近期(6 个月内)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月 21日至 2017年 9月 27日(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 8:3016:00 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 疗 器 械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近期(6 个月内)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
5、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_100_元)。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7 年 10月 11 日 上午 10 时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 4楼会议室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地 址:四平市中央西路 98号联系人:单敏联系电话:0434-5088618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曲虹地 址:解放大路 998号财富广场 A座 2003A5电 话:0431-87061199、13944893719传 真:0431-87061199第二
6、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 采购人招标人名称: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中央西路 98号联系人:单敏电 话:0434-5088618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解放大路 998号财富广场 A座 2003A联 系 人: 曲虹电 话: 0431-87061199邮 编:1300003 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 X20170830-2539号24 项目名称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标段5 招标内容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脑超 1台)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8 评标方法
7、 综合评分法9 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2、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3、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4、提供近 6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0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0 日内应交货,包括订货、安装、调试、检测,所有的运费由供方负责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的费用;11 *付款方式对需方进行使用培训结束,由医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并接收到供方提供的设备合格发票后,需方15日内支付设备全额
8、的95%,余额5%做为质保金,质保结束使用无异意,支付剩余的5%设备款项。6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2 *质量保证期自买卖双方检验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随叫随到。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免费维修或无条件更换;对报修指令应 12小时内有应答,24 小时内到现场维修。1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4 *售货服务1、设备厂家要有售后服务承诺;积极为需方提出的要求服务。2、供方应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以使用者学会为止,必要时应满足到外地进行培训的要求;15 *验收标准 中标人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后,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16 *采购限额37.0
9、0万元(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17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0 分包履约 拒绝分包履约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23 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2
10、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出自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形式 2017年 10月 9日下午 15时前交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万元收款人: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帐 号:35940188000035590联系电话:0431-87061199(以收款单位进账单时间为准)25 履约保证金 无近一年 (2016年) 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26 财务报表近6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7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27 类似
11、业绩 近三年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8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投标人应对标段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29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另单独装订一份。3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32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33 投标
12、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34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书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 4楼会议室收件人: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7 年 10月 11日上午 9时 30时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0月 11日上午 10时 00时3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会议室3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7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38 低于成本报
13、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低于成本视为废标处理。39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40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
14、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4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4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8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43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
15、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44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45 退保证金注意
16、事项 退投标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银行票据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盖财务章) 。46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47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除特殊要求外其他证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交: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6、医 疗 器 械 注 册 证 ;7、开户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适用) ;9、授权代表的身份证;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1、近一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1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13、生产厂商授权书14、售后服务函注:标书中所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能按要求提供者,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48 违法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全国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伪造、变造、虚假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中产品型号与样品不一致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5、向招标人
18、、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9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0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19、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机械、仪器或仪表、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2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3.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
20、投标。3.4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 。3.5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11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
21、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 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
22、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23、。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2(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6.2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3 投
24、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
25、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
26、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知识产权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27、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1.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
28、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 文件构成。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4(6)投标总价;(7)分项报价表;(8)规格及技术响应表;(9)商务偏离表;(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 ;(12)近三年业绩一览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3)近一年财务状况(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1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29、有效) (先代理商资格文件,后制造商资格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 疗 器 械 注 册 证投标产品所获专利证书(如有)投标产品所获荣誉称号(如有)重合同守信用认证证书(如有)诚信企业认证证书(如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5)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16)售后服务;(17)技术说明: 实施方案、货物性能、技术指标描述;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
30、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8)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3.2 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15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
31、1月 1日至 12月 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4)价格计算具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供评审。具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供评审。对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具体标准详见财库2011181号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供评审。注:如投标人符合上述规定条件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32、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13.3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3.4 技术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
33、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产品彩页资料;(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维护保养工作计划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614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2 对于没有
34、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5.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帐、电汇或采购代理认可的方式。15.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生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退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转帐的票
35、据复印件(盖财务章)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
36、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 被 没 收 。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17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其中有复印件和彩页资料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7.3 投标
37、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胶装)并逐页编目编码,每页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 投标文件“正本” 、 “副本”分别密封。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
38、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于 年 月 日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于 年 月 日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18.3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包装、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
39、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或“撤销”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
40、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
41、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 “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
42、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19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单位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
43、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投标保证金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 评标24.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4.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号令)规定的程序
44、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4.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
45、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024.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制作、签署、盖章的;(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代表
46、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8)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9)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原厂商授权书的;(1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
47、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10 项(含)以上的;(14)报价超出标底,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如需要,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选用)(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五、定标25.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 定标程序26.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48、。21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4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7中标通知书27.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中标结果,如果二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