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56号令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令6.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7.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
2、函【2017】381号8.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7年第91号9.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10号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1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12.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13.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质检监函【2016】48号)14.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1
3、5.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16.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1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细则及其修订单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件包括: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7.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
4、、浪费资源的情况。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申请人应具有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1.申请人应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2.申请人生产所申请产品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内的产品,且实际生产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登记。3.申请人一年内未发生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4.申请人三年内未发生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5.申请人三年内未发生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为。6.申请人六个月内未发生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行为。7.申请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需具有北京市或区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5、材料。8.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发证、及重大工艺变化)实施“先证后核”简化审批,即申请人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质量安全承诺,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发放工业生产许可证;对食品相关产品等省级发证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申请人可自愿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提交申请单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当场办理,形式审查通过后发放工业生产许可证。9.上述产品检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包括委托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其中委托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应涵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同单元,食品相关产
6、品按申请单元不同材质分别提供。10.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许可有效期满换证、名称变更等生产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按上述简化审批方式实施。11.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实施“一企一证”模式,对于不同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12.申请人应掌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通则和细则(含修订单)等相关规定,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简化审批相关规定,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细则要求。13.申请人未到达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14、申请人经过上述方式获得证书后,行政机关将在一个月内组织实施技术审查或监督检查,对持证人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及承诺情况进行检查。申请人应准备
7、好以上相关材料,接受并配合行政机关的检查(审查)。申请人虚假承诺、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将撤销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承诺 我公司已阅读上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告知事项,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通则和细则(含修订单)及有关政策,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并做出如下承诺:1. 本公司申请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2. 本公司具有上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规定,并做好准备,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审查)。3. 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4. 本公司若不符合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承诺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愿意接受并配合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5. 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签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