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我院由医务处负责,组织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制定了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 参照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2008年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及中国药学会2012年3月公布的高危药品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制订了本目录。2 我院对高危药品实行分级管理,分为 “A、B、C”三级,重点加强A级高危药品的管理。3 高危药品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4 高危药品发放、调配、使用时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5 加强高危药品的储存养护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6 各临床科室使用高危药品过程中应注意临床观察,加强对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7 高危药品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8 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或处方医生须加签字。9 药剂科定期对各临床科室的高危药品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力度。附:我院高危药品目录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012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