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胎一个省有一个省的地方法规,你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了,如果还想要二胎,就要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二胎生育证。计生部门的生育证批下来以后你才可以生育二胎,如果没有生育证生育二胎的就是计划外超生,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 6 倍至 8 倍征收;基数是什么?基数指的就是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我举个例子:比如你们当地政府上报人均纯收入 XX 年度是 10000 元,那么就是你的 10000 元加上你爱人的 10000 然后乘以 6 来进行罚款,需要缴纳 1
2、XX0 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个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二人的实际收入来制定的,就是夫妇双方去年的可支配收入乘以 6 就是需要交纳的罚款。越富裕交纳的会更多!记得南方有一个富翁一次性交纳 1 个亿的社会抚养费!当时还上新闻了呢!社会抚养费和你的收入是正比!你收入的多,交纳的越多!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调节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
3、残军人的;(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综合以上规定,你自己对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调节规定看看自己是否够条件办理二胎生育证,如果够条件,而你没有办理二胎生育证那么也视为计划外生育,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你所说的交罚款,估计是你无准生证生育,计生部门对你的处理决定。记住如果你缴纳了罚款,一定要看清楚罚款票是否是四川省计生委,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的正规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