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公司(局)所属各单位党委及直属党总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和党章明确的“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省纪委、集团公司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密切党群关系,以党内民主
2、推动人民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矿区稳定和谐的客观需要。深化党务公开工作与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都是以创新精神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形式,都有助于实现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改进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我公司(局)被省纪委确定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全公司(局)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围绕以下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分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
3、实科学发展观,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公开党内事务,规范党务工作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充分调动全公司(局)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为建设“三型六化”学习型企业,构建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目标要求:通过深化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以党务公开带
4、动和促进矿务公开,把各方面事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二、工作原则(一)依法依纪,发扬民主。要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发扬民主、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服务发展,相互促进。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公司(局)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结合“三大治企理念”的深化落实,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
5、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以党务公开促矿务公开,形成相互带动促进、相互协调、运转有序的“大公开”工作格局。(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职工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四)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又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
6、进。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五)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党内事务首先向党员公开,使党员优先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按规定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向外公开。三、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及时限党务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党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通过一定形式将党的工作和事务(包括党组织审定的重大事项) ,真实、及时地向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公开的一种监督方式。(一)公开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公司(局)党员、群众关注的党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
7、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向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对党员和职工群众要求公开,但基层党组织认为不宜公开的,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公司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制度、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党内重要人事任免、党内重要工作进展;党员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党员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等。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2.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党的建设、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相关事项;3.党内重要制度、规定;4.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
8、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5.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6.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情况;7.党内评选先进和对党员的奖惩情况;8.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组织对党员考核鉴定情况;9.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用、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等情况;11.党内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情况; 1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13.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抓 党 建 工 作 联 系 点 和 落 实 帮 扶 联 系 点 等情 况 ;14.对党群工作检查考核的情况;1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和执行廉洁自律规
9、定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16.党员对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以及根据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17.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18.党员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反馈意见和解决落实的情况;19.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党代表的产生和资格审查以及“两委”会候选人的推选情况;21.党 代 会 闭 会 期 间 发 挥 党 代 表 作 用 及 党 代 表 提 案 落 实情 况 ;22.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二)公开形式按 照 “规 范 、 实 用 、 简 明 、 灵 活 ”的 要 求 , 根 据 不 同 的内 容 确 定 不 同 的 公 开 形 式 , 以
10、会 议 公 开 、 文 件 公 开 、 公 开 栏公 开 、 内 部 媒 体 公 开 为 主 要 形 式 。 会 议 公 开 可 采 取 召 开 党 员大 会 、 职 工 ( 代 表 ) 大 会 , 或 邀 请 监 督 员 、 部 分 党 员 、 职 工代 表 参 加 重 要 会 议 等 方 式 进 行 ; 文 件 公 开 主 要 是 以 决 定 、 通知 、 通 报 、 会 议 纪 要 、 公 示 等 形 式 进 行 公 开 ; 设 立 党 务 公 开栏 , 公 开 相 关 事 项 ; 内 部 媒 体 公 开 主 要 借 助 闭 路 电 视 、 广 播 、报 纸 、 简 报 、 局 域 网
11、等 载 体 进 行 公 开 。(三)公开范围原则上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所属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群众三个层面。党务公开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党内公开是指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在党员和党组织系统内公开;党外公开是指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开。(四)公开时限党务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定期公开时间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公开。不定期公开可视情况随时公开。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四、公开程序及相关制度(一)公开程序党务公开要
12、按照制定目录、审定内容、实施公开、收集意见和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办理,力求规范、有序、到位。1.制定目录。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2.审定内容。职能部门按照党务公开目录提出具体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范围,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特别重大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3.实施公开。常规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制订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方案,听取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重大决策、
13、涉及党员、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4.收 集 意 见 。 党 务 公 开 后 , 对 党 员 、 职 工 群 众 提 出 的 意见 和 建 议 , 党 组 织 必 须 认 真 研 究 和 整 改 , 对 重 大 问 题 整 改 后要 再 次 公 开 。5.处理反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做出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职工群众反馈。6、归档管理。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二)相关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分工、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资料归档等制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1.
14、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2.基层督查制度。公司党委将聘请监督员监督党务公开工作。基层各单位也要聘请监督员,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调研党务公开的现状,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党员、职工群众的建议及意见,并及时反馈;向党员、职工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职工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积极参与党务公开有关活动,办理党组织委托的其他事项等。3.信息反馈机制。公司党委设立热线电话(210172
15、5) 、意见箱,建立信息收集制度。各党(总)支部也要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等,建立相应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筛选、整理职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特别是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监督。4.绩效考核机制。要通过专项问卷调查、座谈会、公开评议、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了解党员、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最大范围地组织党员、职工群众公开评议党务公开的效果,科学评价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并以此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
16、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要批评教育、警示训诫;对拒不公开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五、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副组长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公司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干部处、矿区工会、直属工委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实行“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狠抓落实,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纪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指导、调查研究。党委办公室和干部处负责有关事项的协调指导。党委宣传部负责党务公开的宣传报道。矿区工会负责党务公开与矿务公开的协调推进。直属工委负责公司(局)机关各部门和经济实体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