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渝卓管CG2017100-(GC)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 (盖单位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编制人: 胡杨 证书编号 【渝建招证】2013428 审核人: 殷锴 证书编号 【渝建招证】2013427 二 0一七年二月- 1 -目 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
2、附表 4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101. 总则 .111.1 项目概况 .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5 费用承担 .121.6 保密 .121.7 语言文字 .121.8 计量单位 .121.9 踏勘现场 .121.10 投标预备会 .131.11 分包 .131.12 偏离 .132. 招标文件 .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3. 投标文件 .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3.2 投标报价 .143.3 投标有效期 .143.4 投标保
3、证金 .153.5 资格审查资料 .153.6 备选投标方案 .15- 2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4. 投标 .1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5. 开标 .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5.2 开标程序 1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6. 评标 .176.1 评标委员会 .176.2 评标原则 .176.3 评标 .177. 合同授予 .177.1 定标方式 .177.2 中标通知 .187.3 履约担保 .187.4 签订合同 .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8.1 重新招标 .188.2 二次
4、招标和不再招标 .189. 纪律和监督 .1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9.5 投诉 .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方法 .242. 评审标准 .242.1 初步评审标准 .2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53. 评标程序 .253.1 初步评审 .253.2 详细评审 .2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63.4 评标结果 .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3 -第五章
5、技术标准和要求 29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 29二、 设备参数要求 30(一) 办公域与互联网域硬件设备 .301. 出口路由器 .302. 交换机 .303. VPN 网关 314. IPS.335. 内网防火墙 .356. 外网防火墙 .377. 数据库安全审计 .388. IP 管理平台 40(二) 办公域与互联网域软件平台 .421. 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 .422. 服务器管理平台 .453. 安全类特征库升级 .50三、 具体要求描述 51第二卷 5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52一、投标函部分 54(一) 投标函 .57(二)分项报价清单 .58(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
6、书 .59二、商务部分 61(一)售后服务与培训方案 .64(二)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64(三)商务偏离表 .64(格式自理) .64(四)其它证明材料 .64三、技术部分 65(一)技术方案 .68(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68(三)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68(四)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证明文件 .69(五)其它证明文件 .69四、资格审查资料 70(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3(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5(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6(四)其它资料 .77-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
7、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渝卓管CG2017100-(GC)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中发改20161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第二次)工程地点: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工程投资:392.2 万元工程规模: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覆盖办公域服务器互联网出口区、办公域服务器区、互联网域互联网出口
8、区、互联网域核心交换区、互联网域服务器区、互联网域管理维护区以及互联网域服务器区与办公域服务器区互联通道的安全升级。1、办公域在服务器互联网出口区部署1 台出口路由器、1 台防火墙、1 台IPS、1 台VPN 网关和1 台交换机等设备。在办公域服务器区部署1 台数据库安全审计、1 套服务器管理平台以及1 台交换机。2、互联网域在互联网出口区部署1 台VPN 网关。在核心交换区部署1 台IPS。在互联网域服务器区部署1 台数据库安全审计、1 套服务器管理平台、1 台防火墙、1 台交换机。在管理维护区部署1 套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1 套IP 管理平台。对现有上网行为管理审计设备、互联网缓存设备、防
9、火墙设备、部署到接入单位的150 台综合网关以及中心的2 台综合网关进行特征库升级。-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或 计算机系统服务)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16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
10、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下载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地 址:渝中区管家巷 9 号联系人:黄老师电 话:023-63765189传 真:023-63765
11、309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 9 号银泰大厦 18 楼联系人:胡老师电 话:023-67715235传 真:023-67715235-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地 址:渝中区管家巷 9 号联系人:黄老师电 话:023-63765189传 真:023-63765309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 9 号银泰大厦 18 楼联系人:胡老师电 话:023-67715235传 真:023-67715
12、235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第二次)1.1.5 建设地点 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1.2.1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重庆市渝中区发改委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办公域、在服务器互联网出口区部署1 台出口路由器、1 台防火墙、1 台IPS、1 台VPN 网关和1 台交换机等设备。、在办公域服务器区部署1 台数据库安全审计、1 套服务器管理平台以及1 台交换机。互联网域、在互联网出口区部署1 台VPN 网关。、在核心交换区部署1 台IPS。、在互联网域服务器区部署1 台数据库安全
13、审计、1 套服务器管理平台、1 台防火墙、1 台交换机。、在管理维护区部署1 套大数据综合安全分析平台、1 套- 5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IP 管理平台。、对现有上网行为管理审计设备、互联网缓存设备、防火墙设备、部署到接入单位的150 台综合网关以及中心的2台综合网关进行特征库升级。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满足第五章相关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或 计算机系统服务)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14、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清单中标记“”的设备)原厂针对该项目提供的授权书原件。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注: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原厂授权书原件应放入投标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
15、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 年 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发送至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过期不再受理质疑。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 年 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发布所有澄清的内容。澄清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 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限内随时关注网站,否则后果自负。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16、 年 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发送至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过期不再受理。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答疑和其他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认为投标人已知悉本项目招标过程的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答疑和其他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
17、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认为投标人已知悉本项目招标过程的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报价应包含设备及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以及与安装专业承包商的配合,投标人自身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一切风险在内的完整报价。2、本招标最高限价为 392.2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设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金额,二者应完全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
18、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1)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企业的基本帐户通过网银转账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其中- 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小时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指定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时,将以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展示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单为准,否则投标无效。(2)
19、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 7 万元(大写:柒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帐户: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升级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 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户行: 建行重庆渝中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50001013500050218275-0549 (4)特别提示: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6)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过基本帐户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将导致你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
20、户无法在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比对。“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7)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应与投标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一致,当不一致或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无法在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比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还。(8)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配置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配置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配置中心应于 5 日内退还。- 8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配置中心向
21、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配置中心应于 5 日内退还。在转账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3.7.4 投标文件的份 数正本1份,副本3份;另提供与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版文件2份,可用U盘或光盘。3.7.5 装订要求1、本项目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
22、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和“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
23、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9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章。7. 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按 4.1.2 标记的,或密封和 4.1.2 标记不完整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大袋中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盖章等作废标处理。4.1.2 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及“资格审查部分”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渝中区和平路 192
24、 号2 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渝中区和平路 192 号 2 楼)5.2 开标程序1由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提交给监督人员,并将结果进行现场展示;2.主持人宣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3.宣读开标会议纪律,及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人员;4. 核验身份: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 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 10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8.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记录在案,并由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10.投标资料按照规定送入评标区评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2评标委员会由一名招标人代表
26、及四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8.1 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到货后,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半年内一次
27、性不计息支付。10.2交易综合服务费 本项目综合交易服务费按渝中区相关规定缴纳。- 11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
28、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
29、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2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30、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13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1、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
32、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 14 -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 )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 )上以补遗形式公布修改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3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共4部分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四、资格审查部分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5 -3.4 投标保证金3.4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 保证金 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35、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 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执行。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装订,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
37、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38、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7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39、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40、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18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
41、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
42、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9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
43、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0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4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三)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四)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46、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7、;3.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 3.7 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2.1.1 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 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22
48、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 1OO 分)1. 投标报价 45 分2. 技术部分 43 分3. 商务部分 12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
49、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下浮 3%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5 分2.2.4(2) 技术部分技术标( 43 分)1技术参数(35 分)招标文件中,按照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满足所有技术指标的,得 35 分。“”指标每负偏离一条,扣 5 分(若指标要求出具测试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未盖原厂鲜章也将视为负偏离处理,以标书提供的文件为准),单产品“”指标负偏离超过 3 条,技术部分为 0 分,总计 5 条及以上技术指标负偏离技术部分为 0 分;非“”指标每负偏离一条,扣 2 分,单产品非“”指标负偏离超过 6 条,技术部分为 0 分,(若指标要求出具测试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未盖原厂鲜章也将视为负偏离处理,以标书提供的文件为准),总计 5 条及以上技术指标负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