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与关联方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本次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