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7 页9.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9.2.1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一、一般支付方式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减除 1600 或 48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1600 或 4800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在减除 1600 元费用的基础上,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每月 3200 元。其适用的范围为:1、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
2、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5、上述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按其应内税所得额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 某企业一职工本月工资单上的收入为 2300 元,其中包括误餐补贴 100 元,那么该职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如下: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3001001600=600 元
3、月当应纳税额=60010%-25=35 元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2 在境内某公司受聘的美籍专家杰克逊(非居民纳税人) ,2007 年 2 月从公司取得工资收入计人民币 20800 元。杰克逊 2 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8004800=16000 元月当应纳税额=1600020%-375=2825 元二、一次取得属于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一次取得属于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应单独作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得减除任何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
4、资、薪金收入不足费用扣除标准的,其差额部分可以从奖金收入中扣除,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3 某中国公民 2007 年度 6 月份工资收入为 2300 元,当月取得上半年的奖金 4000 元。该公民 6 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 月份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500800)10% 25=45 元奖金应纳税额=400015%125=475 元6 月份应纳税总额=45+475=520 元三、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税额计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个月并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的工第 2
5、页 共 7 页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应按其全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再按实际工作日数换算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实际在华天数/当月天数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4 美国某公司派其雇员汤姆(美国公民)于 2007 年 1 月份来境内某合资企业履职,其工资由美方企业支付,每月 5100 美元(汇率 18) 。来华工作时间为 7 个月,但其中 4 月份在华工作 20 天。则汤姆 4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如下:4 月份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1008-4800=36
6、000 元4 月份全月应纳税额=3600025%-1375=7625 元4 月份实际应纳税额=762520/30=5083.33 元四、从年薪制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的税额计算个人从年薪制企业取得工资、薪金的税额计算。年薪制指企业经营者平时按规定领取基本工资,年度结速后,根据其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再确定其效益收入。个人从年薪制企业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在扣除 1600 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 12 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全年实际应纳税额=(每月基本收入+效益收入/12 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例 Err
7、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5 某中国公民在境内某实行年薪制企业受雇,每月基本收入 2000 元,2006 年未经考核取得效益收入 3600 元。该公民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每月预缴税款=(2000-1600)5%=20 元全年应纳税额=(2000+3600/121600)10%25 12=540 元2006 年底,应补缴税款=5402012=300 元五、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税额计算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中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
8、支付的,则由雇用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款。雇用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计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者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境内、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纳税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纳税
9、。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纳税。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6 某中国公民受雇于某外商投资企业,2007 年 6 月份取得雇佣单位工资 7800 元,取得派遣单位工资 1000 元。该公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雇佣单位代扣代缴税额=(7800800)20% 375=865 元派遣单位代扣代缴税额=100010% 25=75 元实际派纳税额=(7800+1000 800)20% 375=1065 元第 3 页 共 7 页应补缴税额=106586575=125 元9.2.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10、得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对于按规定建账建制,能准确提供有关纳税资料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其生产经营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后的余额。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其中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损失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税金指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
11、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视同税金的教育费附加。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采用查账征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税办法(试行) 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投资者的扣除标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
12、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在标准以内允许税前扣除。3、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分别在计税工资总额 2%、1.5% 和 14%标准内据实扣除。4、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2%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5、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 1500 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 0.5%;
13、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 1500 万元的,不超过 1500 万元的 0.5%以及 1500 万元以上部分的 0.3%。6、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应全部视作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7、企业征税经营和投资者及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征税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和数额或比例。8、企业计提的各项准备金不得扣除。第 4 页 共 7 页采用核定征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定额征收的,由税务机关按一定
14、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由税务机关按一定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见 表格 91) ,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表格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 应税所得率表(适用核定征收)序 行业 应税所得率(%)1 工业、交通运输业、
15、商业 5202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7203 饮食服务业 7254 娱乐业 20405 其他行业 1030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其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5 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7 某体经营户,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 140 万元,耗用原材料 80 万元,支付 5 名雇工工资计 4 万元(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标准)
16、,缴纳房租、水电费等 3 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 2 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希望工程”12 万元。该个体工商户 2006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4000.5%=0.7 万元2、捐赠前应纳税所得额=14080430.7=52.3 万元3、准予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12 万元4、应纳税所得额=52.312=40.3 万元5、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335% 0.675=13.43 万元9.2.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
17、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的所得;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每月减除 1600 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公式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 1600 元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8 2006 年 1 月 1 日,张某与公司签第 5 页 共 7 页订承包承租经营招待所的合同,承包期为 3 年,2006 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总额109600 元。按合同规定:承包期内张某每月向公司领取生活费 700
18、元,张某每年从承包利润中上交承包费 2 万元。则 2006 年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960020000)+70012 160012=78800 元应纳税额=7880035%6750=20830 元9.2.4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秒超过 4000 元的,定额减除费用 800 元;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定率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 20%。劳务报酬所得实际按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元每
19、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计算纳税时应该注意:凡属于只有一次收入的,以完成一次劳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同一地方同一个月内取得的全部收入为一次。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9 某演员 2007 年 5 月分别在同一县的两个企业单位参加大型文艺活动,主办单位分别支付报酬 1500 元和 2500 元。该演员的演出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所得税额=(1500+2500 )800=3200 元应纳税额=320020
20、%=640 元9.2.5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一、稿酬所得的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相同。稿酬所得按 20%的比例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 30%。用公式表示为: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元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14%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
21、计算方法与劳务相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 20%的比例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第 6 页 共 7 页三、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相同。另外,纳税人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持完税凭证,可以从其财税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财产的修缮费用,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也允许从租赁收入和中扣除;以每次 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以后各次无限期延续扣除。财产租赁所得按 20%的比例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
22、应纳税所得额20%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对居民个人按市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所得按 10%税率计税。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0 2007 年 4 月某作为的作品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社支付稿酬 13000 元,该作家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额=13000(120% )14%=1456 元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1 李某将店面房一间从 2006 年 1月开始出租,租期一年。月租金收入为 2000 元,每月缴纳有关税费 300 元,在
23、出租第 10个月发生修缮费用 2000 元,由李某承担,并担供有关凭证。19 月每月应纳税额=(2000300800)20%=180 元1011 月每月应纳税额=(2000300800800)20%=20 元12 月每月应纳税额=(2000300800400)20%=100 元9.2.6 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财产转让所得按 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其中,每次收入指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
24、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2 张某 2007 年 3 月卖掉其父母留给他的房屋一幢,取得转让收入 24 万元,该房屋原价为 12 万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12000 元(有完税凭证) ,同时支付广告费 4000 元。应纳税额=(2400001200004000)20%=20800 元9.2.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所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每次收入是指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例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3 王某在某商场的有奖销售中,中了人民币 20000 元大奖,则王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额=2000020%=4000 元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