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丽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 方案以 实 施权益 分派股 权登记 日 登记的 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 润分配 预案 尚需 提交公 司 2021 年 年度 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 后方 可实施。一、利 润分配 方案 的内容 经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实现净利润 132,134,651.24 元,依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10,568,672.88 元,扣除 2021 年发放的 2020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04,440,000.00 元,加上 2021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664,289,415.13 元,截止至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81,415,393.49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
3、 208,8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41,776,000.00 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6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
4、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理念。公司 2021 年度以现金分 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的 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 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三、相 关风险 提示(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二)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江苏丽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