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3938 证 券简 称:三孚股 份 公告 编号:2019-056 唐 山 三孚 硅 业股 份 有限 公 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 时 股东 大 会决 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 议召 开和出 席情 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11 月 14 日(二)股东大会 召开 的地点:唐山市南 堡开 发区唐 山 三孚硅业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2、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9,432,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2148(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任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 席 3 人,非独立董事万 柏峰及独立董事闫丙旗、张洲军、石瑛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
3、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 席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魏跃刚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 列席了会议。二、议 案审 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A 股 99,432,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1 关 于 变 更 会计 师 事 务 所 的议案 0
4、0.0000 0 0.0000 0 0.0000(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三、律 师见 证情况 1、本次 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梦磊 韩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文 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1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