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宁政传 201711 号 )、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开展督查的通知(宁政督2017 20 号)和区委办、区政府 办江宁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江宁委办发2015 12 号)、 全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宁政发2017 9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保障水平和服务效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按标准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
2、委会主任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他人员由街道或社区按照其一定比例(城市社区不低于 70%)确定,并自每年 7 月 1 日起实行自然增长。街道、各社区要为所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二、加强社区“全科社工 ”队伍建设。由民政 牵头,组织、人社、农经、便民服务中心、卫计、残联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全科社工”业务 培训、技能 竞赛、资格认定和 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全科社工 ”资格认证 的人员,街道、各社区要在 经济待遇上给予适当倾斜,加快建立“ 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全科服务” 的社区专2职工作者队伍体系,进一步提高社区
3、为民服务效能。三、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用人机制。除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 成 员外,其他新进社区专职工作者 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以街道为单位统一进行。街道在统一招聘的时候要提前将招聘实施方案报备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杜绝部门分条口招录社工、社区自行招聘社工等情况发生。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人员予以清理。四、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动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积极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 2020 年,力争全街道 45 岁以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质。对我街道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高级
4、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并按要求注册的人员分别一次性奖励 1000 元、2000 元、3000元,由街道民政办负责落实。对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不论何种身份,只要从事社区专职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社区)给予工资补贴,初级 200 元/月、中级 400 元/月、高级 600 元/月,用人 单位(社区)每年的年底前发放到位。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应由本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五、强化对社区优秀专职工作者激励。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公务员招录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定向考录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工作;按照国家、3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公开招聘,吸纳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街道要建立社区优秀专职工作者人才库,有计划地培养锻炼,进一步拓展其成长空间。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