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XX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根据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科评20182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稽20183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
2、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稽2018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监测覆盖面和食品种类,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总任务,力争实现对全县食品生产和经营等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利用,更好地运用抽检监测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客观评价我县食品安全状况,有效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和控制水平。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全覆盖原则,突出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避免重复抽检。监管环节上涵盖全县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
3、环节,品种上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30大类,覆盖全县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各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县局靶向重点:一是从覆盖面上,对辖区内获证在产生产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企业除外)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确保实现高风险食品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至少抽检一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至少抽检一次;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辖区内多发性、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三是从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乡镇所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
4、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四是进一步强化快速检测的靶向性。(二)强化问题导向原则,突出安全性项目指标。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控制。检测项目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后处置工作。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
5、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针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依法规范处置,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提高抽检工作效能。要把“双随机”理念纳入食品抽样过程中,在满足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的情况下,随机抽检该企业生产的食品品种,在满足检验需求的前提下,按规定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样本。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三、工作任务安排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包括监督抽
6、检、专项抽检、应急执法、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等五个方面,总任务数为1198批次。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8批次(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4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快速检测任务920批次(含食品生产环节17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餐饮环节250批次)。(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1.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组织全县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抽检34批次(详见附件1)。原则上实现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至少抽检一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抽检一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
7、作。2.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负责组织全县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详见附件2)。抽样对象。我县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总局指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得少于样品量的50?检验项目应包含所指定的项目;其他食用农产品品种按省局指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抽样时间和频次。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抽样场所。全县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3.县局食品餐饮监管股负责组织全县从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抽检企业自制食品样本量4批次(详见附件3)。(二)抽样单位任务安排和承检机
8、构检测任务安排。局机关各股室、乡镇所、县监督所参与配合由承检机构负责抽样和检测“国抽”任务。“省抽”任务原则上由县局根据市局组织安排,由局食品流通股负责抽样送XX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各股室、县监督所要加强与XX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沟通,科学合理安排抽样品种和抽样进度,在确保对应的XX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年度样品检验任务的基础上,可选择省局食品检验购买服务中标单位承担检验任务。(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XX县快速检测样本总量920批次。按照约2.3批次/千人的原则分配任务,任务和经费统一下达分配给各乡镇所(详见附件4)。(五)县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具
9、体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由保化股拟定后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后另行下发)。四、工作要求(一)细化抽检实施方案。各乡镇所、各股室应根据本方案的计划任务,在完成省转移任务基础上,适当增加样本量并纳入总量统计。县本级经费主要针对当地市场食用农产品、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将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令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活动保障等专项抽检计划统一纳入实施,还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验等工作。县局于2018年3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局稽查科备案。(二)覆盖个区域环节和业态。抽样地点应覆盖辖区内各
10、乡镇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三)统一品种检验项目。要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XX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依据确定检验项目,检测项目以安全性指标为重点。食用农产品项目原则上按照2018年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开展检验(详见附件6),如果需要调整检验项目,必须书面请示省局同意。(四)按时报送抽检监测数据。2018年将逐步推行使用移动终端进行抽样及承检机构开展CA认证工作,提高抽检工
11、作效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数据录入工作,区抽及食用农产品的所有抽样、检验数据及后处置信息要统一录入“XX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各单位要在要求时限内录入数据,录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检验数据上报结果由各承检机构自行组织审核。省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负责“XX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抽检数据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省局根据抽检数据系统数据开展月度、年度抽检进展工作的通报。请各股室2018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2018年1月1日前将快速检测数据表(附件5)报市
12、局对应业务科室。各股室应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年度抽检监测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报县局稽查大队,由县局稽查大队汇总形成全县食品抽检监测质量分析报告上报市局稽查科。(五)提升抽检监测数据质量。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强抽检监测数据质量的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样品信息采集部分所填信息应严格匹配所抽样品的标称信息,杜绝录入过程中多写或者漏填,按抽样编号规则编制抽样单,正确选择任务来源,准确选择样品类型,选对抽样单位级别,选对送检机构。接样信息部分需选对正确的报送分类以及样品分类,避免选错分类导致最终统计数据有误。承检机构要加强对数据得审核和复核,确保检验结论与录入数据
13、一致、纸质报告与系统数据一致。(六)及时公布抽检信息。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工作,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X食药监办20158号)相关工作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级发布管理。县局各股室负责每月23日前将上月21日0:00至本月20日24:00辖区内已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报到市局对应业务科室,具体内容包括抽样检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核查处置情况和信息公布等情况,以及市、县两级的已公布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七)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县局稽查大队主要负责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报告的后期处置组织、督办、信息汇总工作;负责国家抽检监测数据信息平台
14、数据录入以及省本级不合格样品报告后处置组织、督办、信息汇总和定期通报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风险监测问题报告的后处置,督促组织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整改措施。局稽查大队负责组织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后处置的具体实施和处置结果录入工作。各股室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转交局稽查大队,并配合局稽查大队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八)规范复检工作。严格执行复检程序和复检报告接收时限。生产经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
15、议申请复检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原则上国抽及省本级专项抽检由省局按照规定选择,省抽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由市级局选择。(九)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抽检的局各股室、各乡镇所、县监督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上级已经将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相关工作纳入了我县各级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股室、乡镇所、县监督
16、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细化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明确月度、季度进度安排,责任落实到人,狠抓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培训,各有关业务股室至少要举办1期抽检工作培训班。要强化对辖区内组织实施、样品采集、实验室检验、数据报送、工作纪律等关键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工作。(三)加强督导,保证如期完成任务。县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所的督促指导,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等进行定期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所、各股室在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或县局相关股室联系。市局稽查科: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市局食品餐饮监督科: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