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会 第 二十 次 会 议相 关 事 项 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关于 在 上市 公司建立 独立董 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 定以及 公司章 程 上海金 桥信息股 份有限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 事,基 于客观、独立判 断立场,在认真 审阅了 公司董 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 2 0 1 8 年限制性 股票 激励计 划第 三期解 锁条 件成就 的议 案
2、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除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余113名激励对 象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8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草 案)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解 锁 的相关事宜。独 立董 事:鲍 航、关东捷、寿 邹 2021 年 6 月 2 1 日(本页无正文,为 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 立董 事签字:鲍 航 关东捷 寿 邹 2 02 1 年 6 月 2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