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诺书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失业保险援企业稳岗政策落实开展“护航行动” 的通知 (晋人社 厅发201841 号)、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69 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 (并人社发201549 号)等文件中有关申请扩大稳岗补贴政策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提交的材料均属实、有效、合法;我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我单位未违法失信,未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20 号)的要求,将申请的补贴用于职业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认真履行稳定岗位责任,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以上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政策规定,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