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学者计划”单 位 人 选 推 荐 表姓名 博士后申请编号申请人单位 联系电话单位审核意见(推荐单位应督促获资助人员按期完成赴港的科研工作。 )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省(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意见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注:1.如申报单位为博士后设站单位,单位审核意见由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如申报单位不是博士后设站单位,单位审核意见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2省(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和总政治部干部部由分管司局级领导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