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评价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专 家 评 分选题 3主要考察选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省内外研究状况的总体把握程度。10 分 9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4 分 3 分论证 5主要考察研究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10 分 9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4 分 3 分研究基础 2主要考察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10 分 9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4 分 3 分综合评价是否建议入围 A 建议入围备注评审专家(签章):说明:1、本表由评审专家填写,申请人不得填写。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不填。
2、2、请在“评价指标”对应的“专家评分”栏选择一个分值画圈,不能漏画,也不能多画,权重仅供参考;如建议该课题入围,请在“综合评价”栏 A 上画圈。“备注”栏可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或不填写。本表须评审专家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课题名称:1本课题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价值和意义。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限4000 字以内。说明: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期刊等。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与区别。4.本表须用 A3 纸双面印制,一般为 4 个 A4 版面。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 5 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