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

上传人:xmlsy2000 文档编号:1823006 上传时间:2018-08-27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258.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GBT19631-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91. 100.40 Q 14 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 19631 2005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 Glassfiber reinforced cement lightweight hollow panel for partition 2005-01-19 发布 _2005-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货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壁 厚 及 孔 间 肋 厚 用 钢 直 尺 各 测 量 三 处 , 取 三 个 测 量 值 中 的 最 小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精 确 至 1 m m 。 6 . 2 尺寸偏差 6 . 2

2、. 1 量 具 卷 尺 : 量 程 0 mm4 000 m m ,分 度 1 m m ;游 标 卡 尺 :0 mm 150 m m , 分 度 0 . 02 m m ; 3G B /T 19631 2005 钢 直 尺 : 量 程 0 m m 1 000 m m ,分 度 1 m m ;量 程 0 m m 300 m m ,分 度 0 . 5 m m ;内 外 卡 银 ; 塞 尺 : 0 mm 10 m m ;靠 尺 : 2 m 。 6 . 2 . 2 测 量方法 a ) 长 度 : 距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两 板 边 100 m m , 平 行 于 板 边 测 二 处

3、 , 沿 板 纵 向 中 心 线 测 一 处 , 用 卷 尺 测 量 , 取 三 个 测 量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精 确 至 1 m m 。 b ) 宽 度 :距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两 板 端 100 m m ,平 行 于 板 端 测 二 处 , 沿 板 横 向 中 心 线 测 一 处 , 用 钢 直 尺 测 量 , 取 三 个 测 量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精 确 至 1 m n c ) 厚 度 : 距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两 端 两 边 各 1 00 m m 交 会 处 各 测

4、一 处 ( 四 处 ) ; 距 板 两 边 100 mm与 横 向 中 心 线 交 会 点 各 测 一 处 ( 二 处 ) ; 共 六 处 , 用 外 卡 钳 与 游 标 卡 尺 配 合 测 量 , 精 确至 0. 1 m m , 取 实 测 值 与 规 定 尺 寸 最 大 差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d ) 侧 向 弯 曲 : 通 过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板 边 端 点 沿 板 面 拉 直 测 线 , 用 精 度 0 .5 m m 的 钢 直 尺 测 量 板 侧 向 弯 曲 处 , 取 最 大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e ) 板 面 平 整 度 : 用 靠 尺

5、 和 塞 尺 沿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的 两 条 对 角 线 测 量 , 共 二 处 , 记录靠尺 与 板 面 最 大 间 隙 的 数 值 , 取 其 最 大 间 隙 数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精 确 至 1 m m 。 f ) 对 角 线 差 : 用 钢 卷 尺 测 两 条 对 角 线 长 度 , 取 其 差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精 确 至 1 g ) 接 缝 槽 :用 游 标 卡 尺 测 接 缝 槽 宽 度 与 深 度 、 各 测 量 二 处 , 取 实 测 值 与 规 定 尺 寸 最 大 的 差 值 为 检 测 值 , 精 确 至 0 .1 m m

6、。 表 5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项 目 一等品 合格品 含水率 /% 采 暖 地 区 10 非 采 暖 地 区 15 气干面密度 / ( k g / m2) 9 0型 3 000 2 800 干燥收缩值 /(m m /m ) 40 抗折破坏荷载保留率( 耐久性 ) /% 80 70 放射性比活度 1.0 h 1.0 耐火极限 /h 1 燃烧性能 不燃 6 . 3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6 .3. 1 含 水 率 6 .3. 1. 1 仪器 电 热 鼓 风 干 燥 箱 : 室 温 200C, 准 确 度 2C ; 精 密 工 业 天 平 : 最 大 量 程 5 k g , 精 度 0 .

7、5 goG B /T 19631 2005 6.3. 1 . 2 从 GRC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上 横 向 截 取 60 m m X 了 m mX mm试 件 三 块 , 在 室 温 条 件 下 放 置 24 hD 6.3. 1 . 3 称 取 试 件 质 量 ( m ) 精 确 至 1 g 。 6.3. 1 . 4 将 试 件 放 人 电 热 鼓 风 干 燥 箱 中 , 温 度 为 ( 50士 2)C , 烘 到 二 次 称 量 之 差 ( 间 隔 不 少 于 8 h ) 小 于 5 g , 为 恒 重 6.3. 1 . 5 试 件 含 水 率 按 式 ( 1 )计 算 : xv

8、 = mi mz X 100 ( 1 ) m2 式 中 : w -含 水 率 , ; m , 试 件 烘 干 前 质 量 , 单 位 为 克 ( g ); m2 试 件 烘 干 后 质 量 , 单 位 为 克 ( g h 取 三 块 试 件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修 约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 6 . 3 . 2 气干面密度 6 .3 .2 . 1 仪器 台 秤 : 量 程 0 kg 500 k g , 最 小 分 度 值 0 . 5 k go 6. 3. 2. 2 取 整 块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做 试 验 , 当 板 的 含 水 率

9、 达 到 表 5 规 定 的 数 值 时 , 用 台秤 称 量 板 质 量 , 按 式 ( 2 )计 算 板 的 气 干 面 密 度 , 精 确 至 0 .1 k g /m 2。 . .(2 ) 式 中 : p- 气 干 面 密 度 , 单 位 为 千 克 每 平 方 米 (k g /m 2) ; G一 _ 板 质 量 , 单 位 为 千 克 (k g ) ; L - 板 长 度 , 单 位 为 米 (m ) ; B -板 宽 度 , 单 位 为 米 (m ) 。 取 三 块 板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修 约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 6 . 3 . 3 抗折破

10、坏荷载 6 .3 .3 . 1 仪器 抗 折 试 验 机 : 荷 载 示 值 误 差 不 大 于 1 % 。 量 程 ,0 N 6 000 N , 最 小 分 度 值 10 N 。 试 验 机 应 有 调 速 装 置 , 可 匀 速 加 荷 6.3. 3.2 试 验 装 置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的 加 荷 装 置 如 图 3 所 示 。1 加 荷杆 ;2 试样 ; 3 支座。 图 3 抗折破坏荷载的加荷示意图G B /T 19631 2005 加 荷 杆 应 平 行 支 座 。长 度 等 于 或 大 于 试 样 的 宽 度 , 加 荷 杆 作 用 于 试 样 的 力 应 与 试 样 平 面

11、 相 垂 直 , 支 座 与 板 面 接 触 良 好 。 一 6. 3. 3. 3 分 别 在 每 块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上 横 向 截 取 长 度 为 1 400 m m 的 试 件 , 共 三 块 。 6. 3. 3. 4 将 试 样 平 置 于 两 个 平 行 支 座 上 , 使 板 中 心 线 与 加 荷 杆 中 心 线 重 合 , 两 支 座 间 跨 距 为 1 200 m m , 如 图 3 所 示 , 均 匀 加 荷 , 控 制 试 样 在 15 S至 45 s 内 断 裂 , 得 到 板 材 断 裂 最 大 破 坏 荷 载 , 精确至 最 小 分 度

12、值 , 取 三 块 最 大 破 坏 荷 载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修 约 至 整 数 。 6 . 3 . 4 干燥收缩值 6 .3 .4 . 1 仪器 外 径 千 分 尺 : 量 程 2 75 mm300 m m ,精 度 0 .01 m m 。 测 量 头 : 采 用 黄 铜 或 不 锈 钢 制 成 , 如 图 4 所 示 。 调 温 调 湿 箱 : 调 温 范 围 : 10C 70C; 调 湿 范 围 : 50% 95% 。 单位为毫米 图 4 测量头 6. 3 . 4 . 2 横 向 截 取 60 m m X T m m X (2 6 5 mm270 m m )

13、(9 0 型 为 3 个 完 整 孔 ) 的 试 样 三 块 为 一 组 , 在 试 件 两 头 的 两 平 面 中 心 各 钻 一 个 直 径 6 m m 10 m m 的 孔 洞 , 在 孔 洞 内 灌 入 粘 结 剂 , 然 后 埋 置 测 量 头 测 量 头 中 心 线 应 与 试 件 中 心 线 重 合 。 6. 3 . 4 . 3 试 件 放 置 24 h 后 , 浸 没 在 水 中 72 h , 水 温 保 持 在 ( 2 0 2 )C 。 6. 3. 4. 4 将 试 件 从 水 中 取 出 , 用 湿 布 抹 去 表 面 水 分 , 并 将 测 量 头 擦 干 净 。 6.

14、3. 4. 5 用 标 准 杆 调 整 外 径 千 分 尺 的 零 点 , 然 后 将 试 件 轻 放 在 经 水 平 仪 调 整 的 工 作 台 上 , 调 整 测 量 轴 线 与 试 件 中 心 线 重 合 。立 即 测 定 试 件 初 始 长 度 ( L ) 。 6. 3. 4. 6 将 试 件 放 在 温 度 ( 20士 1)C , 相 对 湿 度 为 ( 5 5 5 )% 的 调 温 调 湿 箱 内 。 6. 3. 4 . 7 每 隔 4 d 从 箱 内 取 出 试 件 在 ( 20 士 2)C 的 房 间 内 测 定 1 次 , 直 至 连 续 二 次 测 量 长 度 变 化 小

15、于 0.01 m m 为 止 , 测 得 干 燥 后 的 长 度 ( D , 测 量 前 需 核 正 零 点 , 要 求 每 组 试 件 在 m in 内 测 完 。 6. 3. 4. 8 干 燥 收 缩 值 按 式 ( 3) 计 算 : S = _ LJ 2 x 1 000 .C 3 ) 式 中 : S 干 燥 收 缩 值 , 单 位 为 毫 米 每 米 (m m /m ); U 试 件 初 始 长 度 , 单 位 为 毫 米 (m m ); U 一 一 试 件 干 燥 后 长 度 , 单 位 为 毫 米 ( m m ); L 两 个 测 量 头 长 度 之 和 , 单 位 为 毫 米 (

16、m m ) 。 以 三 块 试 件 测 试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修 约 至 小 数 点 后 二 位 。 6 . 3 . 5 抗 冲击性 如 图 5 所 示 , 将 三 块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组 装 并 固 定 , 整 墙 宽 度 为 1 800 m m , 上 下 钢 管 中 心 间 距 ( L一 1 00 )m m ,板 缝 用 粘 结 剂 粘 结 , 板 与 板 之 间 挤 紧 , 接 缝 槽 用 玻 璃 纤 维 布 搭 接 , 并 用 水 泥 砂 浆 刮 平 。G B/T 19631 2005 24 h 后 将 装 有 30 k

17、g 粒 径 2 m m 以 下 细 砂 的 砂 袋 ( 如 图 6 所 示 ) 用 直 径 10 m m 左 右 的 绳 子 固 定 在 板 面 顶 框 架 中 部 的 钢 钩 或 钢 环 上 , 绳 长 a / 2 _ 5 0 0 ) m m , 以 绳 子 为 半 径 沿 圆 弧 将 砂 袋 在 与 板 面 垂 直 的 平 面 内 拉 开 , 使 其 重 心 提 高 500 m m ( 标 尺 测 量 ) , 然 后 自 由 摆 动 下 落 , 冲 击 整 墙 的 中 间 板 的 板 面 中 心 位 置 附 近 记 录 板 面 出 现 裂 缝 时 的 冲 击 次 数 , 作 为 检 测 结

18、 果 。 单位为毫米 1-钢管 ( 奶 0 m m ); 2 横梁紧固装置; 3 固定横梁( 10热轧等边角钢 ; 4 固定 架; 5 -拼 装 的 G R C轻质多孔隔墙条板试件; 6 标准砂袋, 如 图 6 所 示 ;7 吊绳( 卢 15 mm);8 吊环( 内 径 52 mm)。 图 5 抗冲击强度的试验装置 单位为毫米 1 帆布备 2 注砂口; 3-皮革 ( 厚 6 m m,宽 40 m m, 长 70 mm)。 图 6 标准砂袋 5G B /T 19631 2005 1 钢 管 ( 朽 0 mm); 2 固定横梁( 10s 热轧等边角钢) ; 3 紧固螺栓; 4 钢板吊挂件; 5 G

19、 R C轻质多孔隔墙条板。 图 8 吊挂力的测试装置 6. 3. 6. 3 在 钢 吊 挂 件 的 圆 孔 上 , 穿 一 绳 圈 , 将 荷 载 挂 在 绳 圈 上 , 分 两 级 加 载 , 第 一 级 加 500 N 静 置 2 m in , 再 加 500 N 静 置 24 h ,观 察 板 面 吊 挂 点 周 围 有 无 裂 缝 与 破 坏 , 记 录 检 测 结 果 。 6 . 3 . 7 空气声计权隔声置 按 GB J 7 5 的 规 定 进 行 。 6 . 3 . 8 耐火极限 按 G B /T 9978的 规 定 进 行 。 6 . 3 . 9 燃烧性能 按 G B /T 5

20、464的 规 定 进 行 D 6 . 3 . 1 0 抗折荷载保留率 ( 耐 久性) 6 . 3 . 1 0 . 1 仪 器 设 备 6.3.6 吊挂力 6. 3.6. 1 在 板 中 心 线 , 高 2 000 m m 处 , 凿 一 个 40 m m X90 m m ,深 50 m m 的 孔 洞 , 扫 除 浮 灰 后 , 用 粘结 剂 粘 结 如 图 7 所 示 的 钢 吊 挂 件 , 吊 挂 件 孔 与 板 面 距 离 100 m m , 24 h 后 检 查 吊 挂 件 , 必 须 粘 结 牢 固 , 否则 重 装 。 单位为 毫米 图 7 钢板吊挂件 6. 3. 6. 2 将 装

21、 好 吊 挂 件 的 板 安 装 于 抗 冲 试 验 的 框 架 上 , 如 图 8 所 示 。 单位为 毫米G B/T 19631 2005 抗 折 试 验 机 :荷 载 示 值 误 差 不 大 于 量 程 : 0 N 6 000 N , 最 小 分 度 值 10 N 。 快 速 养 护 箱 : 温 度 范 围 : 室 温 io o s c 干 燥 箱 : 温 度 范 围 : 室温 200 c 。 钢 直 尺 : 量 程 0 1 000 m m , 精 度 : 1 m m 。 6. 3. 10. 2 将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放 置 于 室 温 条 件 下 1 dD 6

22、.3. 1 0 . 3 在 同 一 块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上 纵 向 截 取 1 0 个 试 件 , 长 度 为 600 m m , 宽 度 为 1 50 mm, 每 个 试 件 的 宽 度 偏 差 不 得 大 于 2 m m ,每 个 试 件 应 至 少 保 留 2 个 完 整 孔 。 将 截 取 的 G R C 轻 质 多 孔 隔 墙 条 板 试 件 中 较 为 平 整 的 一 面 定 义 为 正 面 , 并 相 应 做 下 记 号 , 随 机 取 其 中 五 个 试 件 作 为 对 比 试 件 , 另 外 五 个 试 件 作 为 耐 久 性 试 件 。 6.3.

23、 1 0 . 4 将 五 块 耐 久 性 试 件 放 于 ( 8 0 2 )C 热 水 中 浸 泡 14 d , 在 13 d 时 将 对 比 试 件 放 人 室 温 水 中 浸 泡 24 h ;然 后 将 两 组 试 件 一 起 放 入 ( 50士 2)C烘 箱 中 烘 24 h Q 6.3. 1 0 . 5 所 有 试 件 正 面 向 下 , 两 支 座 间 跨 距 为 400 m m ,如 图 9 所 示 , 均 匀 加 荷 , 控 制 试 样 在 15 s 45 s 内 断 裂 , 得 到 耐 久 性 试 件 ( 丁 和 对 比 试 件 ( T 。 ) 的 最 大 抗 折 破 坏 荷

24、载 , 精 确 至 最 小 分 度 值 , 取 五 块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检 测 数 值 , 修 约 至 整 数 。 单位为毫米 1-加荷杆; 2 试样; 3 支座 。 图 9 抗折破坏荷载的加荷示意图 6.3. 1 0 . 6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保 留 率 按 式 (4)计 算 , 修 约 至 整 数 。 T = x 100 . ( 4 ) i 0 式 中 : 。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保 留 率 , ; T , 耐 久 性 试 件 最 大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单 位 为 牛 (N ); 几 对 比 试 件 最 大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单 位 为 牛 ( N

25、 ) 。 6.3. 1 1 放射性比活度 按 GB 6566的 规 定 进 行 。 7 检验规则 7 . 1 出厂检验 产 品 出 厂 必 须 进 行 出 厂 检 验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为 5 .1 和 5. 2 中 全 部 规 定 以 及 含 水 率 、 气 干 面 密 度 和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产 品 经 出 厂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厂 。 7 . 2 型式检验 产 品 型 式 检 验 条 件 和 检 验 项 目 如 表 6 。G B/T 19631 2005 表 6 型式检验条件和项目 检验条件 检验项目 (1) 试制的新产品进行投产鉴定时 5. 1、 5.

26、 2 和 5 . 3 中全 部 规定 ( 2 )产品的 材料 、 配 方、 工艺有重大改变 , 可能 影响 产品性 能时 ( 3 )连续生 产一 年或生 产 1 5万 m2时 (4) 产品 停 产 半年以 上 再恢复生 产时 (5) 出厂 检验 结果与 上次型 式 检验 结果有较大 差 异 时 (6) 用户有特殊要求 时 5. 1、 5. 2 和 5. 3 中 部分或 全 部 规定 (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机构提出 进行型 式 检验时 5 . 1、 5. 2 和 5 . 3 中全 部 规定 7. 3 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抽样方法 7.3. 1 出厂检验抽样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外 观 和

27、尺 寸 偏 差 按 G B /T 2828. 1 正 常 二 次 抽 样 方 案 进 行 , 见 表 A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气 千 面 密 度 和 出 厂 含 水 率 在 以 上 项 目 检 验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抽 取 4 块 进 行 检 验 。 表 7 产品二次抽样方案 批 量范围 N 样 本 样 本大小 合格 判 定数 不合格 判 定数 n2 R 151 280 0 2 8 2 281 500 13 0 13 4 501 1 200 20 1 3 20 4 5 1 201 3 200 1 32 2 5 32 7 3 201 10 000 1 50 3 6 50 10 10

28、 001 35 000 I 80 5 9 2 80 12 13 7 . 3 . 2 型式检验抽样 产 品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时 , 外 观 质 量 和 尺 寸 偏 差 按 G B /T 2828. 1 进 行 抽 样 , 从 外 观 质 量 和 尺 寸 偏 差 项 目 检 验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按 表 8 抽 取 样 本 对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项 目 进 行 检 验 。 7 . 4 判定规则 7 . 4 . 1 外观质最与尺寸偏差 7.4. 1. 1 若 受 检 板 外 观 质 量 、 尺 寸 偏 差 均 符 合 5 . 1,5. 1 中 相 应 规 定 时 , 则 判 该

29、板 是 合 格 板 。 若 受 检 板 外 观 质 量 、 尺 寸 偏 差 有 1 项 或 多 于 1 项 不 符 合 5 . 1、 5. 2 中 相 应 规 定 时 , 则 判 该 板 是 不 合 格 板 7.4. 1 . 2 根 据 样 本 检 验 结 果 ,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 ) 中 不 合 格 数 ( ) 小 于 或 等 于 表 7 中 第 一 合 格 判 定 数 ( A : ) , 则 判 该 批 是 合 格 批 。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 K l) 中 不 合 格 数 ( 的 ) 大 于 或 等 于 表 7 中 第 一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 R ) , 则 判

30、该 批 是 不 合 格 批 。 10G B/T 19631 2005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 n i ) 中 不 合 格 数 ( 的 ) , 大 于 第 一 合 格 判 定 数 ( A J , 同 时 又 小 于 第 一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亿 ) , 则 抽 第 二 样 本 ( m ) 进 行 检 查 。若 在 第 一 和 第 二 样 本 中 不 合 格 数 总 和 ( 凡 + 内 ) 小 于 或 等 于 第 二 合 格 判 定 数 (A 2) , 则 判 该 批 是 合 格 批 。 若 在 第 一 和 第 二 样 本 中 不 合 格 数 总 和 ( 内 + 内 ) 大 于 或 等

31、 于 第 二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 沁 ) , 则 判 该 批 是 不 合 格 批 。 表 8 型式检验物理力学性能抽样表 项 目 第 一样 本 第二 样 本 气干面密度 出厂 含水率 干燥收缩值 抗折破坏荷载 4 块 4 块 抗折荷载保留率 燃烧性能 放射性比活度 抗冲击性 4 块 4 块 吊挂力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7 块 7 块 耐火极限 5 块 5 块 7 . 4 . 2 物理力学性能 7.4.2. 1 出厂检验 根 据 试 验 结 果 , 若 受 检 板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气 干 面 密 度 、 含 水 率 符 合 5 . 3 中 相 应 规 定 时 , 则 判 该 板

32、 是 合 格 板 。 若 受 检 板 的 抗 折 破 坏 荷 载 、 气 干 面 密 度 、 出 厂 含 水 率 有 1 项 或 多 于 1 项 不 符 合 5 . 3 中 相 应 规 定 时 , 则 判 该 批 产 品 不 合 格 。 7. 4. 2. 2 型式检验 根 据 样 本 检 验 结 果 ,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中 不 合 格 项 目 数 为 0 , 则 判 该 型 式 检 验 合 格 ,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中 不 合 格 项 目 数 大 于 或 等 于 2 , 则 判 该 型 式 检 验 不 合 格 。 若 在 第 一 样 本 中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项 目 数 为

33、 1, 则 抽 第 二 样 本 对 该 不 合 格 项 目 进 行 复 验 。 若 符 合 标 准 , 则 判 该 型 式 检 验 合 格 。若 不 符 合 标 准 , 则 判 该 型 式 检 验 不 合 格 。 7 . 4 . 3 综合判定规则 若 外 观 质 量 、 尺 寸 偏 差 和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全 部 合 格 , 则 判 为 合 格 , 若 有 1 项 或 多 于 1 项 不 合 格 则 判 为 不 合 格 。 8 标 志 、 运输、 贮存 8. 1 标志 8. 1. 1 出 厂 产 品 应 有 质 量 合 格 证 书 , 合 格 证 书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a

34、 ) 产 品 名 称 、 标 记 ; b ) 生 产 厂 名 、 地 址 ; c ) 生 产 日 期 、 生 产 批 号 、 出 厂 日 期 或 编 号 ; d )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单 , 其 中 应 有 检 验 人 员 代 号 、 检 验 部 门 印 章 ; e ) 产 品 说 明 书 和 出 厂 合 格 证 。 8. 1 . 2 出 厂 产 品 应 有 产 品 标 记 并 写 明 侧 立 搬 运 、 防 止 受 潮 等 字 样 。G B /T 19631 2005 8.2 运输 产 品 应 侧 立 搬 运 , 禁 止 平 抬 , 运 输 过 程 中 板 应 侧 立 贴 实 , 用 绳 索 绞 紧 , 支 撑 合 理 , 防 止 撞 击 , 避免破损 和 变 形 。应 有 防 雨 措 施 。 8 . 3 贮存 8.3. 1 产 品 存 放 场 地 应 坚 实 平 整 、 干 燥 通 风 , 具 有 防 水 防 潮 措 施 。 8. 3 . 2 产 品 应 按 型 号 、 规 格 、 等 级 分 类 贮 存 。贮 存 时 应 采 用 侧 立 式 , 板 面 与 铅 垂 面 夹 角 不 应 大 于 1 5; 堆 长 不 超 过 4 m , 堆 层 不 超 过 二 层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