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持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 事意见 根据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认 真审查 了公司 第二届董 事会第 二十次 会议中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 于公 司 2019 年 度为 全资及 控股 子公司 提供 融资担 保额 度的议 案的 独立 意见 公司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和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关 于聘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的议案 的 独立意 见 经核查陈德清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断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其有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陈德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页 以下无 正文)(此页 无正文,为 中持水 务股 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意 见之签 署页)独 立董 事签字:汪平(此页 无正文,为 中持水 务股 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意 见之签 署页)独 立董 事签字:倪俊骥(此页 无正文,为 中持水 务股 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意 见之签 署页)独 立董 事签字:彭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