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 万宏 源证 券承 销保 荐有 限责 任公 司关 于 江 西洪 城水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0 年度 持续 督导 现场 检查 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洪城水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变更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水业”)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以来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本 次现场 检查 的基本 情况(一)保荐机 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二)保 荐代 表人 赵志丹、包建祥(三)现场 检 查时 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月 29 日(四)现场检 查 人员 赵志丹、叶飞洋(五)现场 检 查内 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六)现场 检 查手 段 1、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3、查阅上市公司 2020 年以来的定期报告及历次“三会”文件;4、查阅 和复 印 上市公 司募集资
3、 金使用 明细、募集资金 账户余 额对账 单等资料;5、查阅上市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上市公司 2020 年以来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料。二、对 现场检 查事 项逐项 发表 的意见(一)公司治 理和 内部控 制情 况 通过查阅 洪城水业 2020 年以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章制度及 内审部门工作记录,保荐机构认为:洪城水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信息披 露情 况 通过查阅 洪城水业 2020 年以来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 信息披 露事项 进行核实,保荐 机构认
4、 为:2020 年度 洪城 水 业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查阅 洪城水业 2020 年以来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明细表,并 查阅资金往来的原始会计凭证;了解 洪城水业目前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设置及运作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洪城水业具有独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四)募集资 金使 用情况 通过查阅 洪城水业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明细台 账及使用凭证、与募集资金使用相
5、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保荐 机构认 为:2020 年 度,洪 城 水业 对募 集资金 的使用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五)关联交 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 外投 资情况 通过查阅 公司 2020 年 三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了 洪城水业 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保荐机构 认为:洪城水业 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审议程 序合规 且
6、履行 了相应的 信息披 露义务;2020 年公司 关联 交 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六)经营状 况 2020 年 1-9 月,洪城 水业实现营业收入 460,715.08 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2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93.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57%。保荐机构 查阅了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洪城水业 的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明显异常。(七)保荐机 构 认 为应予 现场 检查的 其他 事
7、项 无。三、提 请上市 公司 注意的 事项 及建议 无。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 和上 海证券 交易 所报告 的事 项 无相关事项。五、上 市公司 及其 他中介 机构 的配合 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洪城水业及其他中介机构 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六、本 次现场 检查 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洪城水业 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以来,洪城水业 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