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江 苏龙 蟠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于 向 控股 子公 司 增加 借款 额度 暨 关联 交易 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重 要内 容提示:江苏龙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龙 蟠 科 技”或“公 司”)拟 增加 向 控 股 子 公 司 常 州 锂 源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常 州 锂源”)提供 不 超 过 人 民 币10,
2、000 万元 的 借款,借 款 期 限 不 超 过1 年,借 款 利 率 将 按 照 实际发放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一 年 期LPR 确 定。在 上 述 借 款 额 度 内 常 州 锂 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因关联人南京金贝利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贝利”)、常州优贝 利创业 投资中 心(有限 合伙)(以下 简称“常 州优贝 利”)、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南 京超利”)未向 控股子 公司 提 供同比例 的借款,根据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3、12 个月内与 常州锂源 之间 发 生此类 借款 暨 关联 交易 累计次数 2次,借款 金额为 2.82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关 联交 易概述(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增加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确定。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常州锂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
4、(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第十二条,“(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 以及放 弃向与 关联人共 同投资 的公司 同比例增 资或优 先受让 权等”,因以上关联人均 未向控股子公司 及孙公司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最终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二、关 联方介 绍(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常州
5、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目前 注册资本为35,7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江苏龙 蟠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23,100 64.71%2 常州优 贝利 创业 投资 中心(有限 合伙)3,500 9.80%3 贝特瑞 新材 料集 团股 份有 限公司 3,150 8.82%4 南京金 贝利 创业 投资 中心(有限 合伙)1,750 4.90%5 常州金 坛泓 远创 业投 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 伙)3,500 9.80%6 南京超 利创 业投 资中 心(有限合 伙)700 1.96%合 计 35,700 100.00
6、%根据上 海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 关联交 易实施 指引的 规 定,南京金 贝利、常州优贝利 和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 立 的 持 股 平 台 且 由 公 司 高 管 或 监 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贝特瑞在过去 12 个月 内持有公司控股公司 10%以上的股权,均为公司的关联方。(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5DB5R9C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
7、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信息:沈志勇、张羿 南京金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2、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EAYB5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 563 号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信息:石俊峰、席小兵 常州优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参与 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
8、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注册资本:48,538.61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主要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岳敏、葛卫东、贺雪琴、张啸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 产总额为 1,263
9、,610.92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561,033.21 万元,营业收入为 420,698.65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73,040.8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4、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 A 座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信息:薛杰、解一超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 于 2021 年
10、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三、关 联交易 标的 基本情 况(一)交易名称和类别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二)本次借款方案 资金需求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龙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额度:增加 向常州锂源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资金占用费率:借款利 率 将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 一年期 LPR确定 资金用途:用于 常州锂源日常生产经营和各投资项目(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 经各方充分协商,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与 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11、的一年期 LPR 的利率相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四)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常州锂源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2 次,借款金额为 2.82 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保障了 常州锂源日常生产经营 的顺利进行和各投资项目 的正常开展。(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常州锂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
12、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 增加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五、年 初至披 露日 与关联 人累 计已发 生的 关联交 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 2 次同类型关联交易,交易金额 累计为人民币 2.82 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和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江苏龙蟠科技
1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六、该 关联交 易应 当履行 的审 议程序 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回避表决。(一)独立 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借款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为 子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借款
14、利率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项借款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借款。(三)监事会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借款利率 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 控股子公司的 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 计委员 会对本 次关联交 易发表 如下书 面审核意 见:经 过认真 审核,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特此公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