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 浩 律 师(上 海)事 务 所 关于山 东 好 当 家海 洋 发 展 股 份 有限 公 司 2019 年度股 东 大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 称“本 所”)接受 山东 好当家 海洋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 会规则”)
2、等法 律法规 及 山 东好当家 海洋发 展股份 有限公司 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第一节 律师声明 事项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 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
3、释或说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节 法律意见 书正文 本所律师 根据 律师事 务所证券 法律业 务执业 规则(试 行)的规定,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针对不同受托事项分别或综合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查询、见证等方式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查验,并出具以下法律意见:一、本次 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网站上刊登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4、通知载明了召集人、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大会联系方式及其他 相关事项。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1)公司按照会议通知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称“交易系统”)为股 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2)公司现场会 议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9:
5、30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人员资格 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应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截止 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6、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2、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其他人员。经本所律 师查 验,出 席 公司本次 股东 大会的 股 东、股东 授权代 理人 共计 12人,代表股份423,501,0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28.9871%;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 东或其 股东授 权代理人 以外的 其他股 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11 人,代表股份2,475,8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846%。另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人员参加。经本所律
7、师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人员 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 章程 的规定。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 合 公 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关于 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并表决了如下 非累积投票 议案:1、审议关于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2、审议关于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 续聘和信会
8、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授信额度、授信担保条件和贷款授权 的议案。8、审议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 累积投票 议案:9、审议关于 选举董事 的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0、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11、审议关于选举监 事的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四、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表决程序 经见证,出席本次股东
9、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本意见书第三条所列示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逐项 表决,其中关联股东 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公 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 按 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就
10、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既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 可以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2、网络 投票的时间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了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3、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是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假设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表资格符合法律、
11、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合 法有效。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23,335,3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8%;反对165,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392%;弃权0股。2、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12、423,410,3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785%;反对90,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弃权0股。3、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423,410,3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785%;反对90,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弃权0股。4、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423,410,3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785%;反对90,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弃权0股。5、审议关于2019
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423,327,5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90%;反对173,5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410%;弃权0股。6、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意423,410,3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785%;反对90,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弃权0股。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授信额度、授信担保条件和贷款授权 的议案。同意423,410,3
14、88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785%;反对90,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弃权0股。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 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同意2,310,198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3074%;反对165,7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9、审议关于公司 选举董事的议案。(1)选举唐传勤担任董事长的议案。同意423,257,703 股,占参加表 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425%;反对24,3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
15、的0.0575%;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232,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1698%;反对243,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8302%;弃权0股。(2)选举梁卫刚担任董事的议案。同意423,332,70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90%,;反对168,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16、数的6.8010%;弃权0股。(3)选举李俊峰担任董事 的议案。同意423,332,70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权股数的93.1990%;反对168,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0%;弃权0股。(4)选举宋荣超担任董事的议案。同意423,332,703 股,占参加表决股
17、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90%;反对168,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0%;弃权0股。(5)选举唐爱国担任董 事的议案。同意423,332,70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
18、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90%;反对168,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0%;弃权0股。(6)选举毕见超担任董事的议案。同意423,332,70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8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1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90%;反对168,38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0%;弃权0股。10、审议关于公司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选举孙慧玲担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同意423,332,697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91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07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88%;反对168,391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2%;弃权0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选举侯建厂担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423,332,697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91
2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07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88%;反对168,391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2%;弃权0股。(3)选举王大宏担任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423,332,697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91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07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88%;反对168,391股
21、,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2%;弃权0股。11、审议关于公司 选举监事的议案。(1)选举孙永军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423,332,695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91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0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87%;反对168,39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3%;弃权0股。(2)选举邱学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423,332,695 股,占参加表决
22、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的99.9602%;反对168,391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6926%;弃权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同意2,307,505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3.1987%;反对168,393股,占参加表决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8013%;弃权0股。七、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 正本三 份,无副本。(以下无正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