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庆 涪陵 电 力实 业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关 于 本次 非 公开 发 行股 票 无需 编 制前 次 募集 资 金 使 用 情况 报 告的 说 明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的规定(证 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 有关规定:“上市 公 司申请发 行证券,且 前 次 募 集 资金 到 账 时 间 距 今 未 满 五 个 会 计 年 度 的,董 事 会 应 按 照本 规 定 编 制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对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最 近 一 期 经 审计 的 财 务 报 告
2、截 止 日 的 最 近 一 次(境 内 或 境 外)募 集 资 金 实 际 使 用 情 况进 行 详 细 说 明,并 就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作 出 决 议 后 提 请 股 东 大会批准”。重庆涪陵 电力实 业 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最 近五个会 计年度内不 存在通 过 配股、增发、可 转 换公司债 券等方 式 募集资金 的情况。鉴 于 上 述 情 况,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无 需 编 制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用 情 况 的 报 告,也 无 需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出 具鉴证报告。重庆涪陵 电力实 业 股份有限 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 八月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