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杭 州士 兰微 电子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关于 向 士兰 明镓 增资 并签 署相 关协 议 的 关联 交易 的独 立意 见 根据 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 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 九次会议 提交的 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核,一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向关联企业 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镓”)增资的主要目的是 为了提升士兰明镓 的资本充足率,加快推动化合物半导体生产线的建设和运营。本次交易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具有 长期促进作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3、本次增资的方式及定价、拟签署的增资协议的内容 遵循双方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向关联企业士兰 明镓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 的事宜并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