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晨 光文 具股 份有 限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 于参 与投 资设 立文 创产 业股 权投 资基 金暨 关联 交易的 事前 认可 的书 面意 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文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 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鉴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存在收益不确定及风险较大的特点,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晨光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章靖忠 陈靖丰 程博 2018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