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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1ST华嵘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210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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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股 票代 码:600421 股票简 称:ST 华嵘 编号:2021-01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湖北 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上证公函【2021】0463号 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 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湖北华

2、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 第16.1条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1.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40 亿元,其中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庄辰)的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为99.89%,均为建筑模台模具销售收入。公司于2019年11 月从控股股东处受赠浙江庄辰相应股权,并于同年12月1日开始将浙江庄辰纳入并表范围。报告期内,浙江庄辰营业收入1.4 亿元,同比上年1

3、,417.26万元增幅巨大;净利润为1,334.50 万元,同比上年142.94 万元增幅巨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853.5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浙江庄辰的股权结构,并结合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及议事规则、董事提名和高管任命安排、分红和表决等实际情况,说明公司能否实际控制浙江庄辰,实际控制权是否稳定;(2)结合合同条款、商业实质,分产品类别说明浙江庄辰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 2 则 的规定;(3)最近 三年浙江庄辰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具备可靠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基础,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并

4、充分揭示风险;(4)浙江庄辰相关财务数据的上期发生额的统计区间,与本期数据统计区间是否存在差异,并结合可比统计区间数据说明浙江庄辰2020年度营业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以下简称收入扣除项)的具体情况,是否还存在其他应当扣除的收入项,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2.年报显示,浙江庄辰的主要产品为建筑PC构件所配套的模台、模具以及各类工装货架,但公司在年报中未对产销量进行披露。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图表文字等形式,说明模台、模具以及工装货架等主要产品类别、产

5、品形态、用途以及生产过程;(2)按照细分类别补充披露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等数据情况;(3)说明公司的产购销等业务模式、定价政策等情况,是否存在贸易类业务。3.年报显示,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依次为1,522.55万元、3,885.80 万元、3,312.12 万元、5,298.38 万元,其中,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86%、37.79%。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浙江庄辰的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布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对比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2)目前前述营业收入的回款情况;(3)补充披露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和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

6、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期初退货的情形,是否存在延长信用期以提高销售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4.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1.95%,同比减少33.32 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大幅减少。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浙江庄辰。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结构变化,说明综合毛利率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三年浙江庄辰分产品的毛利率,并结合产品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并 说明各产品毛利率变动对浙江庄辰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5.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85.18 万元,

7、占年度销售总额21.90%;其中关联方销售为1,250.9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18%。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3 5,287.2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37%,无关联采购。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交易金额、回款金额、销售产品类别、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为关联方;(2)结合关联交易发生时间、销售产品、数量、单价及销售额,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同类型产品进行对比,说明关联销售的必要性和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或利润的情形;(3)按采购商品种类披露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采 购金额、结算方式、是否为新增供应商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

8、致;(4)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为同一方或为关联方的情形,如有,详细说明情况,明确相关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6.年报显示,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55.15 万元,相较期初大幅增加,期末因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金额为808.16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其中商业承兑票据为206.9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55 万元,计提比例为4.61%。请公司补充 披露:(1)结 合客户销售和结算模式,说明应收票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前五名的主要对象、交易背景、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到期时间、期

9、后结算情况等;(3)结合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出票人的财务状况、与公司的合作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兑付风险;(4)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的主要用途,是否附可追索权,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7.年报显示,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38.6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48.99 万元,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96.60%;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2.02 万元,计提比例为1.31%;期末欠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合计为1,377.1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29%。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应 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名称、交易背景、

10、是否为关联方、金额、结算周期、期后回款等相关信息,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公司对相应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以及公司客户是否稳定与可持续;(2)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并提供相关依据;(3)公司信用政 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与以前年度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 限 来 维 持 业 务 的 情 形;4(4)公司信用政策、赊销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8.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1,445.3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

11、备。报告期,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生产成本和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0.8%、37.92%和31.28%。请公司补充披露:(1)生产成本的具体内容,存货的分类是否准确;(2)结合存货结构、账龄、周 转、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发出商品的形成原因、存放地点、实物管理及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存在已发出商品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情形;(4)存货的相关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9.年报显示,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720.50万元,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212.20 万元,相较期初余额分别下降75.16%、85.54%,主要

12、系处置子公司上海奥柏引起的减少。报告期,公司对上海奥柏与福泽园两家子公司进行了处置。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处 置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处置的原因、处置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产生的收益以及转让款的实际收取情况;(2)结合处置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少情况,说明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3)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主要类别及明细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10.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13.7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6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的对象名称、与公司及关联方 的 关 系、金 额、账 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等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回收的原因,是

13、否逾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11.年报显示,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401.76万元,同比增长3.6倍,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4.21%,比重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短期借 款的来源、借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利息支付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2)结 合货币资金、现金流及收支安排、债务到期情况,说明短期借款的还款安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逾期风险;(3)结合资产负债率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公司业务特点等,说明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压力。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12.年报显示,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

14、,026.5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7.40%。其中,应付股利293.04 万元、押金10万元、往来款项160.32万元、拆借款563.16 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以及往来款项、拆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对象名称、金额及 占比、账龄、形成原因、商业背景、期后支付 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属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13.年报第五节租赁情况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庄辰与关联方浙江中天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筑)签订租赁协议,向中天建筑租赁厂房和设备,本期发生租赁支出265.93万元,其中,浙江庄辰为租入方,中天建筑为租出方。而年报

15、第十一节关联租赁情况披露,公司作为出租方向中天建筑租赁厂房和设备,本期确认租赁收入265.9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说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并予以更正,前述租赁相关会计处理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浙江庄辰的主要厂房和设备是否主要依靠关联租赁,如是,说明对其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关联租赁发生的原因及背景、必要性、租赁价格的确定依 据及公允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正在就上述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将尽快回复上述问题并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湖北华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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