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贵 研 铂 业 股 份 有限 公 司 董事会财务/审 计委 员 会 2016 年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及 财务/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有关规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现将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一、财 务/审 计委 员会基 本情 况 报告期内,公 司 财 务/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之一;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财务/审计
2、委员会由5名委 员组成,分 别 是 刘 海 兰 独 立 董 事、叶萍独立董事、王梓帆独立董事、郭俊梅董事、徐亚董事,主任委员:刘海兰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预(议)案:财务/审计委员会由刘海兰独立董事、叶萍独立董事、王梓帆独立董事、胥翠芬董事、徐亚董事组成,刘海兰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财务/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财务/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二、财 务/审 计委 员
3、会全 年会 议召开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全年度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5次,审议议案22项,并与审计机构就 2015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 4 次沟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一)2016年4 月6日召开了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关于公司2015年 度利润分配2 的预案、关于公司 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
4、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等 十五 项会议议题。会议认为:上述议题涉及的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绩效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决定将以上议(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16年4 月29日召开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题。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6 年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5、议。(三)2016年5 月10日召开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 公司 章程 的预案、关 于修订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预案 两项议题。会议认为:该两项议题涉及的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2016年8 月24日召开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两项议题。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
6、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五)2016年10 月26日召开财务/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两项议题。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基于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3 公司及
7、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将以上议案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六)2016 年 1 月 15 日、2 月 5 日、3 月 10 日、4 月 6 日分别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年报沟通会,就会计师年度审计策略、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内部控制等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沟通,并发表了专项意见。三、财 务/审 计委 员会年 度主 要工作 内容 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
8、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 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继续 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性评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
9、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及关联关系。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专业性方面: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并投入了足够的时间、精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3)审核外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本年度实际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费 40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 10 万元,共计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4(4)与外部审计
10、机构在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时,以 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情况。报告期内,与瑞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价。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督促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及重要问题。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11、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化建设 和 有 效 执 行。报 告 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 理 制 度,股 东
12、 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因 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5 四、总 体评价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相关 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2017 年,财务/审计委员会仍将继续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审计委员会 2017 年4 月 1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