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泉市审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一、行政处罚(2 项)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1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1.发现和受理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在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组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
2、或拒不改正的,审计机关予以审查,决定进一步核查和追责。2.调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允许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申辩和陈述,并以审计组审计报告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审计组所在部门、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事实、证据、审计程序、法律适用、处罚幅度,以及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申辩、陈述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等进行审核、复核、审理。4.告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在做出审计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5.决定阶段责任:
3、审计机关根据审核、复核、审理情况,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是否予以审计处罚;特殊情况下,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可以由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审定。依法需要给予审计处罚的,应制作审计处罚决定书,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请政府裁决的途径和期限。6.送达阶段责任:审计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7.执行阶段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2 条、43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4、实施条例第12、47、50、40、46、52、54 条审计业务科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2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发现和受理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在审计监督中,对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严重或重大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组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予以审查,决定进一步核查和追责。2.调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允许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申辩和陈述,并以审计组审计报告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审计组所在部门、审计机关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事实、证据、审计程序、法律适用、处罚幅度,以及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申辩、陈述和反馈意见等进行审核、复核、审理。4.告知阶段责任:审计机关在做出较大数额审计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5.决定阶段责任:审计机关根据审核、复核、审理情况,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是否予以审计处罚;特殊情况下,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可以由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审定。依法需要给予
6、审计处罚的,应制作审计处罚决定书,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请政府裁决的途径和期限。6.送达执行阶段责任:审计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审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检查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执行审计处罚决定情况。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1.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审计业务科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二、行政强制(2 项)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3序号 项
7、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1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34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2 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
8、、冻结等)决定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 行政强制法第18、24、26、31、32、33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40 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35、37、38、39、40条审计业务科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2 暂停拨付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2 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
9、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等)决定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适用于行政强制措施)1.行政强制法第18、24、26、31、32、33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审计业务科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三、其他类(2 项)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1 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34、35、36条1.立项阶段:根据
10、年度审计计划或急须办理的紧急事项、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确定审计事项。2.审查责任:对计划安排审计单位进行审查,并依法出审计报告。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39、40、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34、35、36、37、38、39、40 条审计业务科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2 党政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 1 立项阶段:根据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的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审计 单位法人、分管4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国审计法第25 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审查责任: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查,并依法出审计报告。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计法第38、39、40、4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21、22、27、28、31条。业务科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