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410 证 券 简称:华 胜 天成 公告 编 号:2019-08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 内 容 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 议 召 开 和出 席 情 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10 月8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 院东区 23 号楼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9,308,749 3、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占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0383(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 席 2 人,独 立董事刘笑天、芦广林、赵进延,董事李伟、王斌、崔勇、王
3、粤鸥因日程冲突未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3 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月英出席了本次会议。二、议 案 审 议 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A 股 99,296,049 99.9872 12,700 0.0128 0 0.0000(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三、律 师 见 证 情况 1、本次 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凯、夏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 文 件 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10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