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34 北 京 首都 开 发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提请 股 东大 会 对 公 司债 务 融资 事 项进 行 授权 的 公告 本 公司 及董事 会全 体成员 保证 本公告 不存 在任何 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遗 漏,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一、概 述 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股份 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
2、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 股 东大 会 对公 司债 务融 资 事项 进 行授 权的 议案,公 司 股东 大会 授权 董 事会 对 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额度不超过 265 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新增债务融资工具为 191.01 亿元,未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
3、虑公司现实情况,董事会拟继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 295 亿元额度内申请新 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二、发 行种类 及发 行主要 条款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机构申请的债权融资计划、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PPN)、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债 券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等。2、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 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95
4、 亿元(含 295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额度分配如下:(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资产支持票据不超过 170亿元;(2)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不超过 30 亿元;(3)在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和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发行 购 房尾 款 资产 支持 专项 计 划 等产品 不超过 60 亿元;(4)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 35 亿 元。3、发行对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4、期限与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的产品期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5、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5、募集资金用途:预 计 发 行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的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满 足 经 营 需 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6、决议的有效期: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三、授 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在 法 律、法 规 允许 的 范围 内,根据 市 场条 件 和公 司 需 求,制 定 债 务 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债务融资工具 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 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申报事宜。3、代 表 公 司进 行 发行 债 务融 资 工 具 相 关 的谈 判,签 署 与 发行 债 务融 资 工具 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有关的其他事项。6、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使用。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5 日